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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4章 第一百二十四章(第1页/共2页)

    提供的《汴京生活日志》第124章第一百二十四章

    沈丽姝把马娘子当公事公办、雷厉风行的女强人,殊不知马娘子完全是因为对女性的同情心使然,一时冲动才这么说。

    看到小东家略显诧异的神情,马娘子也开始后悔自己的多嘴,但话都说了,覆水难收,她连忙解释,“小东家别怪我冒失,我想着或许也是缘分,昨天您父亲沈押司离开后,刚巧贞娘家里人也把她送到我这来了。这孩子您二位也瞧见了,面黄肌瘦的,在家里吃不饱穿不暖,她娘在她小时候就去了,难产,一尸两命,家里人很快给贞娘她爹张罗续弦,她后娘的身子骨倒硬朗,肚子也争气,一连给她爹生了两个儿子,渐渐也把贞娘挤得无处站脚。贞娘每日在家给继母和弟弟们当牛做马,但只要她爹还在,不管如何苛责,也总有闺女的一口饭吃。可是天不遂人愿,去年贞娘她爹做工回家,天黑失足落水,人就这么没了,她娘听信贞娘克父克母的传言,刚守满一年,就火急火燎想把贞娘发卖了。”

    “我也是看贞娘这孩子可怜,人又勤快懂事,才来我这不到一天,里里外外擦拭得干干净净,便有心想给她寻个好去处,像沈押司和小东家这样的心地人品,要是能瞧中贞娘,将她领回家里去,那她就就是进了福窝,旁人几辈子都换不来的福分。”

    听到前半段介绍,沈丽姝还在心里感慨,这熟悉的剧,把同父异母的俩弟弟化成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姐,那不就是古代版灰姑娘的故事?

    但是后半段发展也太急转直下了,沈丽姝都不由皱起了眉头,看看一旁垂着脑袋不吭声的贞娘,又看向神色略显不安的马娘子,“不可以让贞娘出来做工赚钱,为什么要卖身?”

    她可不是那个被小说电视剧坑得一脸血的无知姝娘了,来的路上听老爹好一顿科普,已经这里赚钱的门路也挺多,女子不用卖身为奴照样能找到工作,大不了像李娘子那样,世上老板千千万,这个不行咱就换。

    卖身在这其中根本是下下之策,毫无性价比可言。

    别看卖身为奴立刻就能得到一大笔卖身费,可从此身家性命也被捏在别人手中,要么下半辈子彻底摆烂,做好任人摆布的准备,但凡还有点追求盼望,想要赚够了钱就去赎身的,需要付出的代价都是卖身时得到的数倍不止。

    就这还要拼运气,运气好遇到比较善良讲理的主家,可以让下人以两倍的“低价”赎回他们的卖身契,黑心点的三五倍也有。

    可万一进了那大户人家,平时待遇是好了,别人大家族就图个稳定清净可信,偶尔发善心允许下人赎身,名额也极其有限,抢不过别的同事,就只能一辈子当个下人。

    千难万险拿回自己的卖身契也不是结局,最要紧是去官府消除奴籍,回归良民身份,不然赎身赎了个寂寞。

    最后这一步,也未必就比赎身来得简单轻松。

    很多人赎身到最后,人是得到自由了,攒了大半辈子的钱也所剩无几了。

    辛苦苦十几年,一朝回到解放前,图什么?

    沈丽姝认为但凡智商正常的人,除非彻底走投无路,否则都不应该轻易迈出这一步。

    马娘子看她愿意跟她聊贞娘的事,不着痕迹的松了口气,接着摇头苦笑道,“我也是这么劝贞娘她继母的,不喜这孩子,远远打发她出去做工就是了,我帮贞娘找个规矩大的,吃住都在主家,不用回去碍她娘的眼,领了工钱还能帮忙养弟弟,这么做个三五年,也就可以说亲了,到时候嫁了人,又能妨碍到她娘什么?”

    “可这王娘子咬死了卖身,偏贞娘亲生爹娘都不在了,她是名正言顺的母亲,要打要卖,她一个人说了算,我们外人也没法子。”

    马娘子虽然也同情贞娘的遭遇,可提起那位王娘子的做法,言语中也难免带着几分司空见惯的云淡风轻,很显然,但凡那王娘子不这么狠心非得卖了继女,而是准备压榨几年,拿走贞娘的工资,再简单把她嫁出去,马娘子都不会出来打抱不平。

    沈丽姝可听不得这话。

    在沈家安稳日子过久了,身边全是无条件支持配合并纵容她的兄弟姐妹和长辈,以及算是顺风顺水的创业经历,让沈丽姝险些忘了这个时代的本质。

    封建社会,再多的温情和岁月静好,也掩盖不了它那吃人的一面——当父母的,只要他们自己愿意,如何虐待甚至是发卖儿女,都没有人能阻止,这是真实存在的吗?

    是的。

    身为父母就有绝对的权威,别说虐待买卖子女,或丢弃或打杀,都未必会追究法律责任。

    沈丽姝不由得又想起了育婴堂,面试李娘子的时候,她对这个话题感兴趣,好奇多问了几句。

    李娘子说据她所知,汴京大大小小的育婴堂有几十家,官府和私人筹办都有,但私人育婴堂孩子更多,因为官府不提倡弃婴溺婴之风,他们只收身有疾病,或是遭遇实在无力扶养,或是父母长辈皆亡故的孩童。

    那官府督办的育婴堂也是最好的去处,他们定期组织领养活动,偶尔有些好心人从那里收养义子义女。

    这种大多都是富贵人家,不缺一口饭吃,纵然身有残疾,领回去也不至于苛待,就当是做善事,毕竟那些夫人小姐们定期去寺庙进香供灯,其花费可养一两个孩子高多了。

    只是官府虽好,却不是人人都能去的,那些没病没灾,单纯不想养孩子、尤其是养女婴的狠心爹娘,怕被官府抓到治罪,一般将孩子丢私人育婴堂就跑了。

    这甚至还算是负责任一些的,更有嫌半夜去育婴堂丢孩子都费事的,草席一裹随意扔去荒无人烟的角落,等着野狗把他们叼走。

    尽管官府不提倡弃婴溺婴,这种事仍然屡禁不止。

    私人育婴堂的出现,拯救了许多本应出生就被溺死的女婴和少部分男婴,正是行善积德的好事。

    在育婴堂干了好几年的李娘子,心中自是念着前东家的好,言谈间透露出来的,也是积极正向的一面,比如他们育婴堂每年救了多少无家可归的孩童,东家花费了多少银钱为他们遮风挡雨云云

    沈丽姝乍一听也觉得不错,这不就是孤儿院?

    她熟,大学每年还组织去孤儿院敬老院做义工的活动,她也参加过。

    没想到这么早就有孤儿院了,社会福利也没她想象的那么落后。

    沈丽姝跟李娘子一样,对这类官方组织和私人组织表示了衷心的支持和感谢,就没深想了,直到把育婴堂和贞娘的遭遇、以及马娘子云淡风轻的口吻结合起来,顿时有些细思极恐。

    从没像此时此刻这般真切的认识到,她生活在一个吃人的社会。

    可是她清醒意识到了,又能这么办呢?

    沈丽姝忍不住又看了看始终不敢抬头的贞娘,只觉得前所未有的茫然,甚至找不到说话的力气,沈家旺便帮她接过话茬,继续问马娘子,“那个王娘子想换多少钱?”

    虽然沈家旺面不改色,不见丝毫动容,可这个“换”而不是“卖”字,也泄露了他内心的不忍。

    这类事情他本该司空见惯的,众生皆苦,衙门前击鼓鸣冤的那些,哪个不比这贞娘凄惨千倍?

    只是旁边看着就被吓到了的闺女,让他心软的同时,不由也对贞娘生出两分恻隐之心。

    这贞娘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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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瘦成一把骨头,比姝娘还小一圈的样子,但沈家旺有眼力,她应该比姝娘大个一两岁,这个年纪也符合马娘子说的养个三五年嫁出去。

    都是十来岁的小娘子,这贞娘生得也有两分颜色,因此让身为三好父亲的沈家旺总是忍不住代入,自家姝娘要是也这么被人糟践,他得多心痛?

    老父亲的情绪一上来,在衙门练就出来的铁石心肠立刻荡然无存了,心想要是合适,就做主把这贞娘买下来,日后只跟随姝娘左右,伺候她的饮食起居。

    同时也算一桩好事,给家里孩子们积福。

    “那王娘子开口要十贯。”

    “十贯?!”沈家旺瞬间不淡定了。

    他们家确实不差钱,姝娘那个人形聚宝盆就不说了,孩子她娘名下店里的分红,每个月至少能分到几十贯,另外还跟二舅兄投资林家大舅的肉铺,赚得不多,可也有个六七八贯,加上姝娘给的吃食补贴,请她娘帮忙把关也算工钱,零零碎碎,家里每月到手就没有低于五十贯的,运气好甚至能有七八十贯。

    可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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