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受老国公爷器重,誉其有贤臣之姿,当哥哥的自是心生妒意,而三姨娘刘氏,便是煽风点火的角色。
刘氏的嘴是个杂碎器子,什么舌根都嚼。原主七岁那年,她为温善晋生了个女儿,却死活生不出儿子,在母凭子贵的崇国公府里,并不受宠,刘氏人微卑贱,活得艰难,攒着满腹心机,一昧盼着大房哥儿俩过得不好,让大少爷陨落,让二少爷科举失利,挑拨离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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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计谋。
原主这个窝囊又废物的嫡子嫡孙,听信刘氏的一番谗言,花几个钱,寻了数个打手,趁个月黑风高夜,将庶弟五花大绑,在郊外彻底打断了他的腿。
原主得了逞,让温廷舜受尽欺辱虐磨,差点多番伤亡,前半生再无法与他抗争,这是大房没落的伊始,更是他葬下祸根的序曲,结局是被温廷舜抽筋扒皮,做成人皮灯笼,悬首于京华城楼。
叶筠回溯剧情毕,噤若寒蝉,一抹飕飕冷意攀上了尾椎骨,她揉了揉眉心,眼下自己穿至了何时?
倘若穿到打断庶弟双腿之前,那么,她觉得自己尚还有补救之机,倘若穿到断腿之后,那么——
浮华见温廷安将毛氅拾起来,像是要为床事做个潦草了结,她反应过来,按捺愕色,笑意潋滟,拗着腰窝,珠圆玉润的脚趾戳着对方的衣袍道:“温大少爷,您才刚来,怎的撇开人家了呢,您不是说今夜成了桩喜事,要好好疼人家的嘛……”
叶筠微偏过脸,视线寡淡地下撤,视线凉冽清郁,如若居高临下的雪松,一面迅疾穿衣,一面将鼎炉的香根掐断了,刻意压沉嗓音:“是什么喜事?”
浮华见状,媚笑淡了几分,一袭娇举随之僵住,看着隽立的男子,与他短兵相接之间,她头一回觉知了陌生纳罕之感,一时半会,只能讪讪地缩回温润的小腿脖子,踌躇了半晌,指尖掐在枕褥里,拘谨地道:
“您月前跟人家提过几嘴,说是与崇国公府的温二少爷不大对付,觉得他碍事儿,您说今夜要给他点厉害瞧瞧……”
叶筠身子觳觫一滞,略顿了会儿,额庭渗出细湿黏腻的虚汗,指尖发着凉,据浮华的辞话,温廷舜在此之前已然被人打折双腿,否则,身为长兄的原主也不能说有桩喜事。
空气里仿佛生了无数尖齿,狠狠咬住叶筠的肌肤,她憋得胸口发胀,悉身犹若泡浸了沸腾的卤水里,要极力按捺住酸麻颤瑟,像只落入绝境的困兽,才不让自己露出怯意。
刚刚开局,最糟糕的状况发生了,她根本无法补救,当前该如何是好?
被长兄迫害的少年,昏迷在京城之外的深山荒谷之中,夜深了,外头还落着大雪,天时冷寂,夜半还有野狼环伺,少年衣装单薄,更无缚狼之力,本将丧命于斯,但依照原剧情,他被原书男主救下,这为此后成为男主麾下忠实将爷,埋下了伏笔。至于为何在结局处,两人会成为不共戴天的仇敌,那便是后话了,现在剧情离那儿还远着,叶筠也暂先不去考虑这么多。
男主沈云升,近日赴京,投奔一位有血亲关系的老太傅,为三个月后的科考作筹谋。掐算下时间,沈云升眼下正好在京畿开外城郊一间草庐落脚,身负重伤的温廷舜,距离那间草庐,不过是一二里的距离。
叶筠必须赶在沈云升发现温廷舜之前,寻到他,并挽救他的命,这是长兄唯一能够赎罪的机会。一言以蔽之,救活温廷舜,是她唯一能够握住的救命稻草。
虽说她欣赏沈云升,欣赏他骨魄之谦卑,心性之坚韧,但在心悦之人与苟命两桩事体上,她毫不迟疑选择后者。
叶筠匆促地束衣系带,欲要夺门而出,浮华着急,唤他数声:“官爷,您忘了结茶水钱……”
温廷安临至门帘前,复又踅回来,自袖囊里摸出数张银票,扣放在茶案上,适才离去。
出了抱春楼,寻到挂着国公府幡识的八角华盖马车,傔从王冕正在垂头打盹儿,一瞅到自家主子出来了,掩饰不住地愕讶,边给他塞了手炉,边笑道:“大少爷,您今夜可真是速战速决呀……”
温廷安面露凝色,一撩袍坐入马车车厢,寒声吩咐:“咱们出城,人命关天,要尽快!”
语罢,撞见王冕愕怔的眼神,叶筠适才觉得自己话辞不太对,又斟酌了片刻,忍住急灼之色,临时改了口,淡淡挥了挥怀中的玉骨阔扇,漫不经心调笑道:“本少爷想看看那死小子被折腾成了什么样,就怕一帮莽夫出手重了,回头老爷子拿我是问,本少爷就拿你们出去顶罪!”
王冕瘆然,觉得自家爷说得有理,虽说二少爷那贱命硬得很,但折了腿,淌着血,在如此侵骨蚀肌的冻夜里,加之山有狼群,饶是个左牵黄右擎苍的九尺大汉,也消受不住。
再说了,温廷舜怎么着也是条人命,还是崇国公府的少爷,虽是庶出,但地位也是不低的。
伴随着马蹄声碎,华盖马车挑着风气灯,穿过繁华街市与苍冽风雪,大邺经济高度开化,夜中并无宵禁之制,那巡检司与皇城司至多会申斥数句,温廷安亮出了彰显身份的铭牌,城郭设卡之地,处处畅通无阻,不消半个时辰,便出城而去。
夜色往着深处走,风声如百鬼哭啸,声声砸在叶筠心头,搴开帘子一角,她发现郊野山道处的雪势,愈发凛冽,少时,还没来得及进山,王冕便说马车车轱辘陷在了石泥坑里,无法行进,雪实在是太烈了。
这般下去,别说救回温廷舜,连她自个儿都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叶筠咬了咬牙,伸头是一刀,缩脖子也是一刀,横竖都是个死,眼下只能放手一搏。
她拢紧了毛氅,正要下马车,忽然看到了滂沱的风雪里,蓦然出现了一道挑灯的男子身影,深一脚浅一脚,朝着马车的方向走过来。
男人峻挺若裁的面容,逐渐在寂夜里浮显,那是原书男主沈云升,他的面容继承了玉面书生的温润纯和,身上却着猎户贯穿的粗褐布衣,腰际挂着一柄古拙朴刀,空置的一手拎着放了血的野白兔,行止豁达凌厉,身量峻挺轩昂,看着远高出她一头。
男人端的是文武双全,这般一张旷放清隽的容颜,以及峻挺的身影,俱是在长夜里入了画。
沈云升显然是刚觅食回来。
叶筠一颗心高高悬着,复又落了地,她还以为沈云升救回了温廷舜。
她忽然发现自己撞上了伦理两难。
雪势过猛,她一个人根本闯不过去,此情此景,可以选择向沈云升求助,两人一同去救温廷舜,可是,万一原剧情没发生改变,她最终还是被温廷舜抽筋扒皮,可该怎么办?
选择单枪匹马一人解救,但能否顺遂寻到并解救人,自己能否保命,这都是未知的。
冷凉的雪沫子,顺着风声滑入叶筠后颈处的大氅绣衣,她两只手袖了袖,深深抄在衣袂里,后头王冕正撑着雪篷,忧心劝说她回府。
今夜是个分水岭,叶筠需要作出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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