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们看到秦熊涛,正要开口打招呼,被秦熊涛拦住。
秦熊涛把手指竖在嘴唇中间,作嘘状,示意他们安静下来。
这一刻,录音棚外面的所有人员,全都屏住呼吸,安静的听着里面歌声。
“有时候,有时候。”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可是我,有时候。”
“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
“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
叶一晴的声线本来就空灵,而这首歌曲的曲
调走向,包括编曲,歌词,都非常迎合叶一晴的声音。
在叶一晴唱到歌曲高/潮部分时,这种感觉更加明显。
一首歌曲听完,秦熊涛脑袋里只有四个字,天作之合。
更加确定,这首歌曲完全是为了叶一晴所创作的。
录音棚内。
秦风打量着叶一晴,发现她在唱歌的时候,还是蛮有魅力的。
有歌星范。
“唱的还不错,稍微有一些瑕疵,比如歌曲的后半部分,缺少了那么一丢丢的感情,再加入些感情的话,整体会显得更加完美。”
叶一晴唱完后,秦风给出专业的判断。
秦风前世就钻研唱歌,现在的唱功,完全不输专业歌手。
况且《红豆》这首歌曲,在前世有原版,那位王姓天后歌手。
叶一晴的声线跟她很像,因此稍微有一些不对的地方,秦风就能秒听出来。
叶一晴表现得很谦虚,点点头,“好,等会儿我们再来一遍。”
“一直录到你满意为止。”
敲门声这才响起,秦熊涛和一众工作人员走进来。
“爸,你什么时候喜欢偷听了?”
秦风脸上带着笑意,他早就听见外面的动静了,只是不想耽误叶一晴唱歌,所以没点破。
秦熊涛笑着道:“臭小子,你什么时候写
了一首如此好听的歌曲?”
秦风说道:“昨天我不是跟你提过,我这两天写了一首歌曲,特别适合叶一晴,正好她现在签约了,所以带她来录音。
《红豆》这首歌曲其实是秦风刚刚写的,用了还不到半个小时。
前世王姓天后的这首歌曲他很喜欢,词曲都背到滚瓜烂熟。
如果照实说,只用了半个小时就写完,秦熊涛一定会震惊不已。
一次两次还行,总这样,必然会引起怀疑,造成没必要的麻烦,于是秦风随便找了个说辞。
秦熊涛没有怀疑,他赞赏的点点头,“这首歌曲真不错,很适合叶一晴。”
“原本我以为你小子只适合写男生唱的歌曲,女生的歌曲也写得这么好。”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红豆》。”
秦熊涛念叨了一下,猜测道:“这是借红豆来表达爱情,这首歌曲的歌名很有意思。”
“小风,你才多大,能想到用红豆来表达爱情,还写成了一首歌,真够早熟的。”
“这事要让你妈知道,非得骂你不可。”
秦风笑了笑,看向叶一晴。
此时的叶一晴脸色通红,她刚才在唱歌的时候,就察觉出这首歌曲的歌词不太对劲。
现在一听秦熊涛这么解释,她更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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