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阅读的是文学网提供的《[综英美]金鱼的日记》17、第十五篇日记
1991年10月22日天气小雨
今天我和斯潘塞一起值日。
自从威廉走后,斯潘塞接受了父亲离开的事实,也接受了戴安娜的病有可能治不好的事实,他开始努力学习。
这不是说以前我们两个没努力学习,只是在斯潘塞全力以赴学习的时候,我才知道过去的我们,只能称得上喜欢阅读,算不上认真学习。
认真学习起来的斯潘塞非常可怕→_→。
至少,我完全跟不上他的速度。
他的阅读速度太快了,而我阅读速度快是快,却并没有什么卵用。
因为记不住。
我想要学习各种书籍,依旧只能靠抄写。
可抄写的速度毕竟太慢了。
我问过斯潘塞,你这么努力学习做什么,我们的阅读范围早就远远超过同龄阶段的孩子,为什么还要像是后面有人追赶一样,如此拼命。
斯潘塞沉默了许久,才告诉我,他想长大,快快长大。
而他觉得,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在脑袋里填上知识就是快速长大的唯一途径。
哎,兄弟都这么拼命了,我还能怎么办,只能奉陪到底了。
大概是我的怨念和渴望太强烈了,我脑中的‘诺曼的储物柜’出现了巨大变化。
迄今为止最重要也最剧烈的变化。
其实也是我无意识中才发现的。
现在我在阅读的时候,除非手写,依旧无法记下一些文字内容,这有些令人遗憾。但是只要在晚上睡觉之前,我把看过的书整本背诵下来,那本书就会出现在储物柜第一栏的‘书橱’上。而一旦出现在书橱中的书,即使我没有抄写,我也能记得它上面的每一个字。
虽然这些书其中的内容不像那些我手写下来的书籍那么理解深刻,融会贯通,但是我却把它们记得一清二楚,明明白白,不会再睡一觉就忘了。
我终于有了跟上斯潘塞脚步的资本。
对于我来说,除了漫画小说这种类型的,其他种类书只看一遍就背诵下来并不容易。
一遍仔细阅读,我大概只能记忆五六成,想要通篇背诵,就需要我看三遍才行。
虽然比不上斯潘塞过目不忘,但是只要我花的时间足够多,跟上斯潘塞的进度不再是无法达成的目标。
我把自己储物柜变化的事情告诉了斯潘塞,他很高兴,然后……看书速度更快了。
第一次有点后悔。
身为朋友,果然彼此还是要保留一点点秘密,这对我们之间的相处有好处。
对于我们两个人的疯狂阅读,戴安娜乐见其成,露西娅和尤利不怎么在意,奥罗拉只是告诫我,不能做个书呆子,就她的上学经验来看,书呆子是最容易在学校里受欺负的。
其实在学校也这么多年了,大多数同学都彼此熟悉,我和斯潘塞虽然在学校里不是那种受欢迎的人,但是也没什么人不长眼来欺负我们。
我在一年级的时候就曾经教训过好几个人,还被请过家长,从那之后就在其他同学心中树立了我不招惹你们,你们也别来招惹我们的印象。
到今天,这种印象也应该挺深刻的。伊森说,那是因为我打架有一种不怕死的疯狂!
切,这个家伙的话不能全信,明明是我身手高超,他们怕了而已。
不过考虑到这方面的问题,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拖着斯潘塞打算报个格斗兴趣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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