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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40-150(第2页/共2页)

面前,“过来。”

    柯乐跟在大叔的身后。

    直到大叔蹲在狗肉店门口,作势要拉开卷帘门的时候,柯乐才连忙说:“这这样不好吧?”

    大叔回头看了柯乐一眼,满不在乎,“什么好不好的,想吃就自己开门咯,又没上锁。”

    “不、不用告诉老板吗?”

    “唉,一会他就会回来开店的啦。”

    大叔抓住卷帘门边缘,唰的一下抬起来。

    但是,他们两个人同时看见里面的景象时,脸上的血色都凝固了。

    柯乐不自觉地后退了一步,大叔误以为他要逃跑,迅速伸手紧紧抓住了他。

    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大叔一把将柯乐拉进了店里。

    大叔的另一只都是手汗的手捂住了柯乐的嘴,让柯乐发不出声音。

    柯乐被大叔生拖硬拽进去后,卷帘门比刚才更快地关上了。

    在同一条街,距离狗肉店不到五十米的小卖部牌桌,其中有一个人往狗肉店的方向看去。

    “那个后生仔呢,那两个去孙哥店里了?”

    “别看了,出牌啊扑街!”

    另一边,已经绕了半个村子的植宿,在村民们的指路下,一共去了村里的三家狗肉店,如果包括昨天去的那一家,那一共就是四家。

    这四家的狗肉店各有千秋,但同样的,他们都有着相同的招牌菜,那就是狗头汤。

    还有一点,让植宿觉得怪异的是,为什么店里摆出来狗肉总是很少呢。

    照理来说,一只狗杀了之后,头只有一个,身子的骨头和肉应该会比较多的才对。

    但是每家店的头都比肉多。

    除非他们没有把全部的肉都摆到斩肉台上,而是放在了后厨。

    毕竟他们的特色是狗头汤,所以摆出来的狗头会多一些。

    植宿坐在其中一家店内,这是客人最多的一家。也许是屠夫那家店还没开门,所以原本习惯去那边吃的村民们都跑来这里了。

    这家店的老板娘是一位身强力壮的大娘,大概是因为长年累月地拿着菜刀干重活,她身上的肌肉线条分明,不输给那些经常锻炼的人。

    植宿坐在这其中,太引人注目了,特别是他的一头白发,总引得店内的人频频朝他投去好奇的目光。

    只是那眼神都算不上是什么善意的打量。植宿对此也毫不在意。

    他走到店门口的斩肉台前,装作是在思考吃什么的样子,实则是在等大娘主动搭话。

    “孩子,吃点什么?”

    “有什么推荐吗?”植宿很快接过了话茬。

    “我就知道你不是咱们这儿的人。告诉你,我们家的卤味可是出了名的好吃,秘诀就是把肉放进锅里,加上茴香、八角这些香料,慢慢炖上个半钟头。等出锅的时候,那香味儿,保证让你直流口水!”

    “可是我看这里的招牌上写的是狗头汤啊。”

    而且,就连店里的人吃的都是狗头汤,没见到有人吃大娘说的卤味。

    植宿再看那个挂着“招牌菜狗头汤”的牌子,也是崭新得很,挂在这里最多不超过两个月。

    也许是因为植宿长相乖巧,就算染着白发也不会给人带来刻板印象,大娘现在也不忙,于是对他说得多了些。

    “没办法啊,要想生意好,只能挂这样的招牌。”大娘说,“偷偷告诉你,你可别跟别人说啊。”

    “其实狗头汤不是我们村的特色,只是孙哥店里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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