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阅读的是文学网提供的《我送走了前任留下的猫》16、第16章
庄斐收到过很多告白,有的小心翼翼,有的胸有成竹。对于他们来说,告白是进攻的号角,而非成功的旌旗。
不管告白的话语是华丽还是深情,最终都会归结于想要同她开展一段恋爱的欲/望,虽然一些人的客观条件,常常被她的朋友毒舌地评价为“癞一蛤一蟆想吃天鹅肉”。
其实庄斐并不排斥这种大胆同勇敢,努力追求心之所向从不该被嘲笑——
只是不知为何,她却觉得汤秉文此刻的懦弱同胆怯更为迷人。
刺眼的白炽灯在他周身笼起一层光圈,刚刚在一楼有雨珠被风刮进,这会儿已经顺着他的发梢滑至脸庞,眼睛水汪汪的,以至于那很像是一滴泪。
“为什么不敢想。”庄斐笑着牵起他的手,“我也喜欢你呀。”
汤秉文垂下眼,那滴雨水滚至下巴,自由落体后融化在了二人牵起的手之间。
他的声音是不同于往常的含混,似乎在做着艰难的内心斗争:“我不知道该怎么去描述认识你后的心情,那种心动的感觉很陌生,也很让人不安。
“我的心境发生了一些变化,我为只能请你吃食堂而难过,为我洗到发白的衬衫而羞耻。我知道我很穷,但是穷了这么多年,其实早就习惯了,直到遇见了你,我突然觉得很自卑,它长久地横亘在我心上,这是之前不曾有过的。
“包括今天的告白,如果不是你牵起我的手,我可能都不敢拿出那支孤零零的玫瑰,我觉得很丢脸,为我不能给你一场浪漫的告白而丢脸。
“我没有告过白,也不知道告完白该做些什么。我就是想告诉你我的感情,没有了,其他真的没有了,我做了一万个被拒绝的打算,没有一个是奢想你能接受。
“我相信和你在一起一定是件幸福的事,但就算是在我的幻想之中,它也从未出现过。”
庄斐耐心听完了他说的每一个字,这不是一段优秀的告白,通篇写满了退缩和犹豫,和她印象里的汤秉文实在是大相径庭。
初见时的汤秉文是隐忍无畏的,站在奖学金领奖台上的汤秉文是从容自信的,和她说话时是温柔的,教她作业时是智慧的。
她没见过这样的汤秉文,小心翼翼地展露出自己的卑微,有一种令人心颤的脆弱。
但原来,这样的汤秉文反而更让她心动。
她想没关系的,她走了九十九步就为了汤秉文的最后一步,既然他迈出了这一步,成全了这一段路——
那么下一段路,继续由她来启程好了。
在空阔无人的图书馆里,在窗外电闪雷鸣的背景之下,庄斐主动上前一步,双手紧紧环住了汤秉文的腰。
“抱我。”她说,“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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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想什么,我的女朋友?”高景行的拇指轻轻摩挲过她的手背,笑得很温柔。
庄斐周身一颤,感觉鸡皮疙瘩在层层漫上,她强忍住不适,反握住高景行的手,控制住他不安分的拇指,笑得很勉强:“抱歉,心情有一点……激动。”
如果说那上万朵的玫瑰、漫天的烟花、高楼上的led屏幕,都是用金钱堆砌出的、千篇一律的告白;而那简陋的一枝玫瑰,坦白流露的心境,是最简朴也最印象深刻的告白。
那么和这些比起来,高景行刚刚的那句话,甚至都不算是一种告白。
它是一种属于成年人的、社会人士的合理建议,一男一女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必须做出的一个抉择。
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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