桔纸书屋

正文 4、四尾金鱼(第2页/共2页)

处。

    他的小臂上有几道深浅不一的伤痕,浅的不细看已经看不出什么了,但深的却看着像是入了骨,愈合后的皮肤都让人看得心惊胆战。

    荣荀不习惯穿西装。

    但他们说他平时那样穿看上去攻击性太强,像刚从山林间逃出来的野狼头子,任谁看了都会胆寒,所以荣荀只能用正装将自己浑身的戾气敛下。

    公鸭嗓递了支烟过来,荣荀接过,任由公鸭嗓给他点上。

    荣荀深吸了口烟,公鸭嗓琢磨出来了他的心情,给了个眼神给自己的心腹,心腹会意,挥挥手让其他人都走了。

    荣荀也没拦着。

    公鸭嗓不敢多言,就静静地等着老板抽完这支烟,正要再点时,荣荀轻踩着早就被他碾灭了的烟头,随意道:“上去。”

    公鸭嗓看一眼拳击台,还没打骨头就开始疼了:“老板,我这明天还有活呢,你也知道。”

    荣荀却没有要放过他的意思,只起身拽着拳击台旁边的绳子一翻就上去了:“戴护

    【请收藏本站】提供的《七天后重新恋爱》4、四尾金鱼

    具。”

    他没有感情的语气真的就像是死神的宣告。

    公鸭嗓龇牙咧嘴,但还是立马去戴护具了。

    荣荀下手狠,从不分敌我,这点他从第一次见到荣荀那天就知道了。

    那时候荣荀十四岁,公鸭嗓十八岁。

    当时荣荀和他还不是现在这样的关系,公鸭嗓是听从上一个老板的命令明面上是保护,实际上来监视荣荀的马仔1。

    公鸭嗓没读几年书,人稍大点就开始在灰色地带游走,狠角色见过不少,但他见到荣荀第一眼,就被比他小四岁的孩子给震慑住了。

    十四岁的荣荀头一回见他就知道他来自己身边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所以他只说了一句话:“跟我还是死,自己选。”

    其实很早公鸭嗓就想倒戈了,毕竟他虽然没读几年书,却很清楚荣家割裂成两半的天迟早要变,如果选对了“主子”,那往后的路肯定不一样。

    而且当时他那个老板不是个好相与的,公鸭嗓也早就想换老板。

    但如果说他老板是没有心的狐狸,那荣家当家的就是只在乎自己的狡兔,也不是什么值得跟随的人。

    相比起来,还是说话直接的狼崽子来得让人舒服。

    但公鸭嗓也不是没脑子,他想知道在那个时候自己都还受到多方掣肘,甚至看不到未来的小孩又能做些什么,所以他问了:“跟你能怎么样?”

    其实荣荀也知道,在公鸭嗓问出那个问题的时候,就已经倾向于要上他这艘夹在两个巨轮中的小破舟了,可他还是毫不犹豫地冲上去和公鸭嗓打了一架。

    什么没有的小孩,只能展现出自己不要命的狠劲,才能让人有追随的念头。

    更别说之后荣荀还时不时地会和公鸭嗓过招。

    即便他是“自己人”,他也从来没有手软过。

    公鸭嗓是真的被他打怕、打服的。

    荣荀打架路子完全就是两个字,野和狠,跟不怕疼似的,只有攻击没有防守。

    公鸭嗓穿戴好了护具,望着神色冷淡的荣荀,到底没忍住嘟囔:“老板,我先问一句啊。”

    他没敢第一时间上拳击台:“你今天不是去见小先生了吗?这怎么……心情不好?”

    荣荀倚着身后的柱子,双手抱胸,没有答话,只是食指轻点了一下自己的手臂。

    一看他这个动作,公鸭嗓就二话不说,立马翻了上来。

    别看荣荀长得像娱乐圈里的小鲜肉,但作为一个亲手将荣家大洗牌,把上头那两位斗了不知道多少年拉下来的人,他是真的很没有耐心。

    荣家这家大业大的,少说也要个十几年才能把那两位拉下来,然后还要个几年才能把剩下的人洗干净。

    可是荣荀只用了七年就将那两个斗了几十年的人,一个病逝了,一个远逃他乡。没两年,逃出国的那位还死在了国外,尸骨都没人收。

    他足够拼,也没耐性磨,从最开始就是拿自己的命去赌。

    公鸭嗓还在念叨:“老板,不是我说,你看,你脸好身材好家世也好,有权有势又有钱,就是性格……”

    他话还没说完,荣荀就直接一拳砸了过来。

    公鸭嗓连忙去挡,哪怕穿戴了护具,还是不免倒抽了口冷气。

    荣荀的身体开始绷起来,小臂上虬结漂亮的肌肉暴起了青筋,让他手臂上的那些深深浅浅的伤痕更显狰狞。

    哪怕此时他面上还是那样风轻云淡,但他出拳的力度却暴露了他的心情。

    是真的糟糕。

    公鸭嗓没空再开口说话,心里却还是在想难不成是见小先生不顺利还是怎么。

    荣荀能够猜到他在想什么。

    但其实不是。

    他的烦躁和余今有关,却又没那么大的关系。

    更多的是起源于他自己。

    他像个怪物。

    注视着余今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想要把那条小金鱼从巨大的鱼缸中捞出来,换个地方养。

    不是什么玻璃缸陶瓷缸,他是想剖开自己的血管,将小金鱼放进去,用自己的血肉去饲养他。

    也不是比喻和形容,而是真的这么做。

    从他十三岁那年,小金鱼游到他身边,朝他伸出手,拽住了他的那一刻起,荣荀就想把小金鱼牢牢地抓在自己掌心里。

    他曾在多少个日日日夜夜想,这世界上唯一能够拥有永恒的方法,不外乎是他和他融为一体。

    他们共用一个躯壳,就可以同生同死。

    也可以永远在一起,无论怎样都不分离。

    ……但荣荀忽然讨厌这样的自己。

    因为他清楚自己不是一个好人。

    他只能披着好人的皮,让余今喜欢。

    【请收藏本站】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