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粉色的芳菲。
风一吹,就落下一片樱花雨。
林辉很喜欢这片风景,但只是站在门外,不曾往里走。
站在门外的时候,有一些经过的女生以为他是大学里的学长,在闺蜜的怂恿下走过来,鼓起勇气问他要微信。
看着那些红着脸的小女生,林辉有些恍了神。
有那么一个瞬间,他还以为自己是十七岁。
“我对你们这些小孩没兴趣。”
他摆了摆手,用一种慵懒且随意的态度将她们尽数打发,然后双手插兜。
身上那种成熟男人的气息,还有些许忧郁的诗人气质,让他比以往更加性感。
毕业的时候,公孙瑾唱了一首歌,叫做《祝福》。
林辉很喜欢里面的一句歌词。
“若有缘,有缘就能期待明天,你和我重逢在灿烂的季节。”
两个人就是这样,重逢的季节是在人间的三月。
“嗨!好久不见。”
清冷的声音辽辽远远的,从他的身后响起。
“好久不见。”
林辉回眸望去。
公孙瑾一身整洁的白衬衣,灰色的休闲裤,白色的运动鞋。
都过了好几年,他还是这个打扮,一直都没有变过。
时间这种看不到方向的标量仿佛也有了方向,被他一把拉回了2017的夏天。
穿着白衬衣的少年推开门走了进来,眉心有一颗朱砂痣。
他说他叫公孙瑾,来自鹦鹉洲。
“风采依旧啊。”
林辉走上前,笑了起来。
“你也是。”
公孙瑾打量了他一番,淡淡笑着。
林辉的气质相较以往,变得内敛成熟了许多,没有了那些锋利的刺。
眼底也有了一些疲惫,少了一些光芒,不复最初的恣肆。
“怎么不进去呢?”
公孙瑾看向那条开满樱花的大道。
“唉,我一进去,就有涉世未深的小姑娘找我要微信。”
“啧,这该死的魅力。”
林辉叹了叹气,看着那些挽着手的年轻男孩女孩,总觉得他们的脸很稚嫩。
“这不是正合你意吗?”
公孙瑾打趣道。
“我老咯,玩不动了。”
林辉摇了摇头。
“怎么不见你带女友过来?我还挺想见一见你的德国女友。”
“男人之间的聚会,带什么女人啊。”
林辉笑着摇了摇头。
两个人一边走,一边像以前那样在路边叙旧。
“妈的,去了德国就发现德国真是垃圾。”
“地铁上连信号都没有,规划得像坨屎,从来没有准点过。”
“去那两个月,我手机和钱包被偷了三次。”
“妈的,那儿风俗业确实是合法的,但全是出口转内销。”
“说自己是新加坡人,张嘴就是一股东北的大碴子味。操!”
“德国人说好听点严谨,说难听点就是死轴。”
“妈的,犟得跟头驴子似的。”
林辉骂骂咧咧的,摸出烟点了一根,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公孙瑾不抽烟,又掐掉了烟头。
“那你这次回来,还是打算在国内定居吗?”
公孙瑾问道。
“不,我还是喜欢在德国工作。”
林辉连连摇头。
德国确实有很多不好,但他还是要留在那里。
“至少在那能落实八小时工作制和周末双休。”
“只要一个面包没有卖到五十万马克,酒馆里没有美术落榜生演讲,我想我会一直待在哪里吧。”
“挺好的。”
公孙瑾能够理解他的想法,不会批判他的选择。
世上既然没有理想国,那便两权其害取其轻。
两人沿着街一边走,一边聊。
公孙瑾说想为他接风洗尘,最后带着他进了一家海底捞火锅店。
看着那家熟悉的海底捞店,林辉心里莫名有些感伤。
这是他以前和易凯蒂常来的地方。
上了座,服务员很热心地上了锅底,递上热毛巾,还用食材调好了牛肉粥。
过于热情的服务,让两个大男人都怪不好意思。
“我计划在今年的年底结婚,你有空能过来吗?”
林辉给他倒了一杯酒。
“怎么?想让我当伴郎。”
“你要是肯赏脸给我当伴郎,我肯定很有面子。”
“呵呵,我要是当了伴郎,不是抢了你的风头?人家到场的宾客一看,没准会把我当做新郎。”
公孙瑾说完,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最放荡最多情的男孩,收了心,决定最早结婚。
最努力学习的男孩沉了下去,变成了精神病。
最爱玩游戏的男孩毕业后就没再碰过游戏,为了未来拼了命地去努力。
最孤僻冷漠的他,变得爱笑,学会了开朗。
“凯蒂,现在怎么样了?”
林辉手里端着一杯酒,看着杯中自己的倒影。
“她啊?”
公孙瑾抬起头看着他,想了想,轻声说道:“她读的华中师范大学的专业类研究生,现在应该要毕业了。”
“我和她交集不多,梦梦和她有聊过。”
“那……她现在是什么样子呢?”
林辉追问道。
分手后,他没有再给易凯蒂发过消息。
因为易凯蒂说,她会受不了这样。
她唱的歌,还存在他的手机。
他的相册还有她的照片,加了密。
但他仍旧会想她,想知道她现在的样子。
“剪了短发,戴着眼镜。”
“朋友圈里有给小孩子讲课和批改作业的动态,她以后应该会做老师吧。”公孙瑾说。
“哦。”
林辉轻轻应了一声。
“没有新的对象吗?”
“没有,她这两年一直都是一个人。”
公孙瑾说着,又看了林辉一眼,试图从他眼里发现些什么。
“希望她过得好。”
“最好不要想起我。”
良久,林辉微微垂眸。
“分手了,又何必余情未了呢?”
“我偶尔也会想,如果我没有和她分手,没有选择海蒂,会怎么样。”
林辉自嘲地笑了笑。
“人总是不知满足的。”
“如果是那样,你念念不忘的就是海蒂了。”
公孙瑾不以为意。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嗯,确实如此。”
林辉想了想,也觉得自己确实是这个德行,于是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两人是在夕阳来临时告别的。
“我走了,有时间再聚。”
男人之间的告别也没有太多话,只是背过身,简单地挥了挥手。
上了地铁,林辉看着那扇玻璃门关上,将一对恋人分隔在了门的两端。
又想起了出国的那一天,他和凯蒂隔着那扇玻璃门告别。
车厢载着他不断远离,带着他离开了她的世界。
白金大厦,公孙瑾托着腮望向窗外。
良久,终于动笔写下了四个字——修炼爱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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