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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60-70(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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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1章

    61

    两日后,数天不绝的雨水终于彻底停歇,只残留下一片清冷凄凉。

    州府接替普善的新译语人已经赶到,陆云门收拾了行囊,准备前往永济州。

    而他去永济的理由,于今日一早多了一个——他收到了一封因暴雨而在路上耽搁了许久的书信。

    少年执信向恩师请辞:“我想前去探望我的故交,王延维。”

    李群青略一思索便想起:“是三百年前那名‘画圣’的后代子孙?”

    得陆云门肯定后,李群青赞道:“我记得他,于作画上造诣不浅,颇有先祖遗风!”

    陆云门称是。

    “他沉迷书画一道,多年如痴如狂。数日前,他家中传下来的多卷画圣真迹全被圣人借去了东都宫中,他认为此生再不能与那些墨宝相见,便忧心成疾,缠绵病榻许久了。”

    小郎君如实相告:“他的族弟想起此前我曾在延维府中临摹过一幅画圣真迹,便来信相求,望我能带着那幅临摹去见一见延维。正巧,那幅画我正带在身边,也不时会看,此次便可顺路将它带去。”

    “他实也不必如此忧心……”

    李群青听后,笑着摇了摇头,“当今圣人崇爱书画,对画圣的后人自然也会格外敬重,既说是借了,自然就会有还。”

    他面含笑意摸着美髯:“不过,你如今没有差事在身,多外出游历、与友人谈天说地也是好事。”

    接着,不待小郎君说出口,他这名做老师的便已为他考虑了周全:“你的至交汪苍水与我性情相投,我还想向他请教些奇巧技艺,便让他在我身边休养,随我一道北上,前去东都见了圣人再做打算。”

    说罢,李国老笑着受了少年的拜别礼,目送他离开。

    这样也好。

    看着学生挺着仍旧笔直的清瘦脊梁于院门消失,李群青笑容淡去,轻叹一声。

    与其留在金川县里触景生情,不如尽早离开,能淡忘一分,便能少受不知多少剖肝泣血之痛。

    前日,他看到了,少年从蟹塘的庄子走出后不久,在瓢泼的雨中越走越慢,最终,双脚便如陷入泥泞中般再也走不动了。

    那时,他赶路的马车陷进了暴雨中的泥里,他披上蓑衣,正同车夫合力推着车向前。

    而陆云门就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青箬笠帽被乱风掀飞、腾云远去不知踪迹,少年却仿佛无知也无觉,任冲打在发上的雨水珠串似的往下滴着,滑过他如帘的眼睫,滑过他湿透到已经无法再浸进水了的外裳,最后滚落坠地,汇进没过小腿的奔流雨里。

    腰背仍直挺挺盛过青竹,洁白的脖颈却低垂了下去,少年在湍急的雨柱中伸出手,死死握住手腕上白玉雕琢的栀子花串,悲戚浓重,就像一只在凄风苦雨中无声悲鸣的舞镜孤鸾。

    ——

    而此时的东都,倒是也下了一整夜的西风斜雨。

    但天一亮起,便是虹销雨霁,云净风轻。

    阿柿鬓边插着五色通草苏朵子,额贴朱钿、上绘彩花,披着件晔晔如晴日飞虹的云锦裘,繁花潋滟地走近了宫中的莲池。

    刚路过一片清圆荷叶,她就看到了跪在地上的吴红藤。

    青年仅穿着身黑色薄袍,双膝跪在冰凉的玉石地上。

    昨夜的雨水还未干透,弯垂荷叶滴落的露水又重,寒与累让他本就阴柔苍白的脸更显虚弱,整个人愈发瘦削修长、摇摇欲跌。

    小郡主望了望他的样子,朱唇抿起,侧首问向身后替她捧着宝匣的女官:“表哥在这跪了多久?”

    女官答:“圣上寅时起兴、来莲池赏雨后红蕖,那时,红藤君便在这里了。”

    “这样的天,跪了这么久……”

    小娘子柔婉的眉眼中流出不忍。

    她走到青年面前,屈膝蹲了下去。

    吴红藤抬眸,看清来人,那对色泽黯淡的凤目一瞬间染上了光。

    他毫无血色的薄唇微动,却没有发出声响。

    阿柿也不做声,只是默默脱下肩上的云锦裘,披到了吴红藤的身上。

    里面穿着的浅黄衫子郁金裙,散发出淡淡的郁金草的清芳。

    做完这些,阿柿犹豫了下,还是没有同他说话,转身走向了建于莲池之上的九曲回廊。

    回廊两侧,丹漆鲜艳欲流。

    小娘子登廊不久,一条小鱼就不知怎的蹦上了回廊边一张卷曲如盆的荷叶,奋力翻腾着,却下不去。

    小娘子的面上又露出不忍了。

    她不顾自己的袖摆衣裙可能会被弄湿,小心地俯身靠近,伸出双手,轻轻拘起小鱼,把它放回了水里。

    小鱼金红的锦尾一沾水,就灵活地欢腾跃起。但它却并不急着游走,而是摆着尾巴凑到阿柿身前,跟了她游了一路,直到将她送到了莲池亭中的那位圣人面前,才荡着涟漪离开,叫那名新晋上来的引路女官看得满心钦敬之忱,更加相信万物有灵、可以辨贤识明。

    阿柿从她手中接过宝匣,淳良和善地向她轻声道谢,随后独自静静侯在莲池亭外,带着恭敬与忠顺,看着亭中的圣人。

    宫中的这位圣人,虽早已不再年轻,但却仍鹤发白肤,面上平滑光洁,眼中光明洞彻。

    因世间权柄在握,万千贤能尽为己用,那身睥睨天下的英豪意气和勃发的自信令她本就美艳的面容盛辉熠熠,说是三旬年纪都不为奇。

    此时,她已笔底春风、画完了一幅水墨莲花,正挥笔为墨莲题诗。

    女皇极擅草书,字字惊蛇入草,但写到尾联的最末两字,她却停下了笔,斟酌许久,将字变体,如写花押般在字中融入了莲形,落纸云烟,匠心独具。

    随后,她才彻底将笔搁下,抬起她那双如炬明眸。

    这一刻,玉软花柔的小娘子才缓缓拜下,声若莺啭:“皇祖母。”

    其实,论理,阿柿该唤圣上外祖母,但小郡主牙牙学语时对着女皇第一声喊出的,就是句软软糯糯、不甚清晰的“皇祖母”。

    而女皇则满心欢喜、笑着应了。

    自那时起,便无人敢因这个挑小郡主的毛病,这句“皇祖母”便一直地被叫了下去。

    是以,当二皇子的嫡女、正经八百应当喊圣人为皇祖母的刘檎丹还只能做个县主、而扶光这个外姓的女孩儿却被封为郡主时,反倒无人诧异,只觉得水到渠成、理应如此。

    ——

    百梅公主府中,刘百梅推开了一扇屋门,让在里面关了十余日的孙媳终于见了光。

    因新妇那天对扶光郡主的轻率言语,刘百梅在将那柄瑟瑟赤金钗簪进她的发髻后,便下令禁了她的足,让她呆在屋内静心自省,不准出来见人。

    这些日子,因为惶恐,新妇根本无心装扮,素着的脸透着蜡黄气,髻上的钗子歪斜着,勾出不少凌乱毛发,嘴角已然起了好几个燎泡。

    此刻见到祖母,她立即跪拜到了她的脚前。

    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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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公主俯视着孙媳:“你可知错了?”

    “孙媳知错。”

    新妇用着她哑了的嗓子,伏低做小,卑微可怜。

    百梅公主似觉得这教训足够了,便一副不得已而为之的模样,面露疼惜地将她拉了起来。

    “我也是怕日后孤犊触乳,才对你严加管教,你可不要辜负我的苦心。“

    见孙媳连连点头,她满意地笑了笑,继续对她教导:“扶光郡主啊,你只看她对着你和柔温顺、清闲贞静,便觉得她可亲可近,全然忘了我的叮嘱。”

    她盯着她:“你可知她此前接连数日在别院闭门不出,是为了什么?”

    手被祖母握着,新妇大气也不敢喘,说话慎之又慎,字字都在斟酌,“孙媳听闻,她在为大梁重修班昭《女诫》,此前正是修书最忙时,故而一刻也不敢离……”

    “重修《女诫》?如今的圣上便是女子,谁还会遵什么班昭《女诫》!修书,不过是遵旧例、防着那些酸儒再吵起来,由谁来做不一样,何必非要用那位金枝玉叶。”

    说到这,她放低了声。

    “那位小贵人,打着修书的幌子,忙碌无法见人,是藏居别院在为圣人查账!这事儿私密,我也是靠着常在女皇面前行走,花了多番心思才稍稍听到了点风声。但她到底查的什么账,为了什么查,直到如今我也不得而知。”

    百梅公主说着,因丛生的妒忌而将新妇的手攥得发青:“她才多大的年纪,连婚都还未成,女皇就能将此等秘事交给她,除了信她这个人,更是信她的本事,便是有人在旁辅佐,她自己也必定极通算经缀术!可她平日将这本事藏得那样好,半点锋芒也不露,足见城府比我们想的都还要深!”

    她咬了后牙,已有些松垂的嘴角微微地抿起,便现出了有如干瘪枯菇般的细纹。

    “所以我才同你说,在她面前,要收起你的那些小心思!刘赤璋生养的女儿,难道会不知道从我们这送到各家官宦的仆役侍婢多为耳目?便是我们没这个心,她又怎么可能会收?你看我将那清风饭泼到你身上时,那位和颜悦色的小郡主可有多眨一下眼?!”

    百梅公主的消息比许多人都灵通,但她仍是小觑了扶光郡主。

    那位小郡主看账,才不需要任何人辅佐,她只用几眼看下去,便能从心中自然而然地得出结果来。

    她天生如此,因而完全不明白为什么别人会算不出、记不住,就像她一直想不通,六岁那年,她明明只是想弄清楚蛙与兔子的身体里面有什么不同,专注地用小刀划开了兔子的肚子,怎么就会把不慎看到那一幕的刘檎丹吓得失禁大哭,令她从此便在卖力揭穿她真面目的路上锲而不舍。

    她都好心安抚刘檎丹、说是她看错了,还将剖兔子的事毫无纰漏地全推给了刘初桃,可一根筋的刘檎丹还是认定了那个人就是她,并且逢人就说。

    明明就没有人会信。

    人们只会愈发把在他们眼中放浪形骸的刘檎丹当成说谎精。

    不过,算经缀术太简单,与大中小经这些书本上的很多东西一样,一眼便能看到底,看了便记得,记得便贯通,没有丝毫难,很是无趣。相较起来,活生生的刘檎丹反而更有意思些。

    但除了她的母亲和刘初桃,没人知道她擅算至此。便是外祖母也绝想不到,足够比部忙活几个月的公务,她只用了短短几日便全做完了。

    不然,她怎么能有时间瞒天过海、跑去金川县找乐子呢。

    此时,得圣人招手,阿柿捧着宝匣走近,先是将经郑婉修过的那卷《女诫》献给了圣人。

    小郡主谦恭柔顺,雪白的脖颈微微垂下,圆圆的眼睛和嘴角都带着笑,仿佛春日一枝郁金草旁乖巧玩着珍珠球的小白猫,看着温熙又柔软。

    “我拿到他们重修的文章后,横竖看都觉得缺些什么,忍不住就去找了郑才人。经她一修,这文章果真如颊上添毫,精妙了许多。”

    在女皇面前说出这些话,已算是明晃晃在为郑婉求情了。对上圣人洞若观火的笑,小郡主赧然地将雪颈垂得更低。

    她看着亭边小台子上养的那盆荷叶游鱼,用指尖在挂着露珠的小荷叶边拨弄了一下。

    咚。

    水滴琼珠,惊落玉盆。

    被吵醒了的黑鱼甩着它偌大的鱼尾巴,张口轻啄住了阿柿手指上残留的饵料香,与她嬉戏起来。

    圣人看了会儿这赏心悦目的怡人景,翻开了那本书卷,在郑婉珠玑的字句上停了停目光。

    “她也是纯孝。”

    圣人开口。

    “算算日子,她在道观为母亲祈福也有许久了,老夫人的病可有好转?”

    小郡主收回手指,面色恭顺:“是。听说不仅烧退,连咳也止住了。”

    圣人淡淡道:“既如此,合该早些回来。”

    “是啊。”

    小郡主见外祖母神色怡然,嘴角那对小小的酒凹就在桃花面靥边笑了出来。

    她肯定道:“得让她赶紧回来,向您认罪才是。”

    圣人笑着看她一眼,目光如电,却没有要责备的意思。

    沉水烟气袅袅起,荷花似云香不断。

    圣人放下书卷,拿起匣子中剩下的几本厚重的册子,一一翻阅,凝神沉气,看了许久。

    小娘子始终无声,静静候在一旁,心和气平。

    过了良久,兽金炉中的沉香都快熄了,圣人放下最后一本册子,露出了合意的神情。

    她看向身边站着的、一团和气的小娘子,笑着夸道:“这账,你核得很好。”

    得了外祖母的表扬,小郡主的圆眼睛欣喜地睁大,长长的睫毛飞快地扇了扇,更显得姣丽可爱。

    她闪动着眼睛,谢过外祖母,随后温顺淳良地又向圣人道:“皇祖母,我来时,瞧见表哥跪在回廊外面。”

    圣人知道她会提,语气不甚在意:“废县春陵的事,你应当知道。”

    “此事传得满城风雨,扶光自然也有所耳闻。可春陵废县,已是十数年前的事,与表哥怕是没什么干系。我看他跪得虚弱伶仃,有些担心。”

    小娘子似是心软极了。”他身子本就不好,深秋时节,便要满身狐襟貉袖地御寒。今日霜露颇重,再跪下去,怕是要病倒了。“

    传得满城风雨啊。

    圣人目不转视地看着她:“之前兴王殿前失仪,你也心软地跑来求情。”

    兴王便是女皇所生的二皇子、阿柿的亲舅舅了。

    小郡主婉顺温和地认真说:“毕竟都是一家子血亲……”

    声音柔柔的,小小的,软和极了。

    圣人看着她,烁烁美目又含了笑。

    “你母亲怀着你进宫时,我总念佛经,竟念得你生了一副这样软的心肠。”

    她似是叹气,眉眼间却只见满意。

    她到底上了年纪,这一生又历经了不知多少狂风恶浪、阴谋算计,如今只觉软心肠的善良孩子尤为可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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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的那些人,非要将她的一颗心活生生劈成两半,只准一半活。

    只这个孩子,跟她一样,刘姓的是家人,吴姓的也是血亲,总是想要将水端得不偏也不倚。

    无论真心与否,是不是在作势装腔,扶光所表现出来的样子,就是她所期望的、她的亲人后代最该有的样子。

    她厚待她、偏爱她,就是要告诉刘家和吴家的众人,你们都该如此!

    何况,这孩子也听话乖顺,聪慧得用,说出的话、办下的事,总能令人称心。

    同她的母亲一模一样。

    “不说他了。我们走时,让他起来就是。”

    女皇起身,傲然屹立,气盖山海。

    “你这差事办得很好,有什么想要的赏吗?”

    “我听说您收来了许多‘画圣’的真迹,在殿上将赏给诸公看了。”

    小郡主说着,星眼灿亮,似是想要极了。

    “皇祖母,我能也去看看吗?”

    圣人自然允了,而且偏袒地让小郡主走到画的近处看了好一会儿。

    “皇祖母……”

    过了不知多久,小郡主转头出了声。

    她双瞳剪水,神智仿佛仍悬溺在画中,“这些画,我竟怎么也看不够……”

    见圣人露了笑,小郡主才似是终于回了神,羞赧般地也露出了如花似朵的笑。

    “皇祖母。”

    她问:“这些画,不日后,是要归还王家吗?”

    得了意料之中的肯定回答后,小郡主的眼中便有了昳昳发光的期许:“我见这画轴的香木有些腐旧,想起父亲在世时,曾得先皇赏过一颗象牙,不知能不能将它做成轴头,换到这画上?”

    女皇早已选好了无数奇珍异宝,要为画圣真迹重新装裱。

    听到扶光的话,她惬心地笑了。

    “你倒有心。”

    她金口玉言:“待宫中画师将这些墨宝悉数临摹后,我便要将所有真迹送回王延维手中。他的久居之所,正在你母亲的封地永济州。她近日繁忙,便由你去为我跑这一趟。”

    第62章

    62

    即便时节上已经入了秋,公主府南园的花房内仍煦如初夏。

    阿柿进了公主府,听闻赤璋长公主一家外出,便径直如渡楚河般走过了府中的湖上桥,回到了完全属于她的南园,在许久没有踏足的花房前停下了脚步。

    花房花着流水的金钱,终年开着四季奇花。

    几年前小郡主起了兴,便在里面养起了蝶蛹,最近又羽化了许多只,围着花房四壁争艳缤纷,煞是好看。

    小郡主推门而入,走过被侍女们层层撩起的一段帘帐路,立到了一株含着苞的御衣黄牡丹旁。

    那里卧着一条全身雪白的长毛狮猫,体型小猧一般,正面朝着阿柿蜷睡,就算脚步声到了面前,也倦怠得一动不动。

    阿柿看着它:“白柰。”

    听到这个声音,狮猫的对耳轻颤了一下,徐徐睁开了那对异色的日月眼。

    鼻子微动,确认了来人,被唤做白柰的雪白狮猫终于抖了抖它茸毛蓬松如狮的大尾巴,将柔软干洁的肉垫着了地。

    随着它久违的动弹,它身上的蝴蝶呼啦啦地散开,如片片被微风扬起的羽毛,有不少都落到了阿柿的身上。

    小郡主碰了碰自己的鼻尖,那只停歇在那儿的翅面如绢的江夏斑蛱蝶便飞上了她的指节。

    养在这里的蝶完全不怕人,有些甚至对人十分亲近。

    豆粉蝶和黄粉蝶落满了她鬓边的五色通草苏朵子,许多其他的蛱蝶也如花瓣似的停上小娘子的肩头皓臂,衬着她美艳无边的面庞,愈发显得她宛如画中仙子。

    “喵——”

    缓缓地走到阿柿面前,雪白的狮猫终于仰头发出了声。

    这只东昌进贡的狮猫,是阿柿父亲病死的那年,被送来陪伴她的,如今已经是只老猫了,愈发没有脾气,也不爱动弹。

    以前偶尔还会在花房里扑扑蝴蝶、咬坏几朵花。但现在,除了阿柿,谁都不值得它睁开眼瞧瞧。

    阿柿抱起白柰,摸着它软如棉絮的毛,莲步走到花丛间的锦绣榻边,惬意地倚上隐囊。

    “我今日就待在这儿了。”

    小贵人吹走想要落在她朱唇上的柑橘凤蝶,吩咐酡颜:“叫人去唤黎豆,让她将书房中同永济州有关的新近信件都找齐,全部带来给我。”

    黎豆是她书房中的婢女,因家族获罪,面受黥刑,所以只管她书房中事,从不随侍她外出。

    酡颜应声而出。

    但刚离开不久,她便满面不情愿地抿唇走了回来。

    “郡主。”

    她轻步行至锦绣榻前,躬身道:“红藤君来了。”

    见贵人抬眸,酡颜继续道:“走的还是南园小门,没惊动任何旁人,说是来还您裘衣,还有,带了您要的紫菊。”

    哦。

    阿柿想起来了。

    在金川县的时候,因为觉得有他在很碍事,于是就给他送了封信、将他支走了。

    信里面用的理由,就是她想要今年长安城开得最早的那株紫菊花。

    既然他带了花来,那就见一见好了。

    她抬首,让酡颜将他领了进来。

    男人高挑瘦削,披着身无瑕的狐白裘,遍身洁净,显得那张冶丽的脸更加苍白病弱,真真我见犹怜。

    仿佛刚才在他自己府中时,仅仅因为侍婢想要接过他抱在怀中的云锦裘,就惹得他暴起发疯,冷着眼睛,生生将人掐颈扼死的事从未过一般。

    阿柿长睫微扬,目光从他的脸上扫过。

    吴红藤的脸自然也极好看。

    他自小便面若好女。她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是十二还是十三的,仍是漂亮得难辨雌雄。

    听说,他那个曾占花魁位多年的母亲为了让他能留在花楼,自他出生便一直不敢见光地将他扮成女童,从未遭人起疑。

    时至今日,那双承自他母亲的、如妖似狐的凤眼,仍媚艳得出奇,纵是常年浸着阴鸷狠毒,但被他看着时,还是会觉得,那对眸子里正流转出着百般的缱绻情深。

    那个侍婢,就是在溺在了他的这张面皮下。

    即便被他冰凉的手指暴虐地掐住喉骨,即便下一刻,喉咙发出咯咯裂响,眼前一片昏黑,但只要看着他,看着他那天生翘着的柔情唇角,她就觉得,郎君只是在同她嬉戏,下一秒,他就会将手松开——

    “不见血,还是不够啊。”

    男人丢开断气的尸体,看着自己因杀人用力而战战抖着的修长指骨,为心中欲壑没能填满而丧兴喃喃。

    但当目光落到他护在怀中的那片云锦裘,他的凤眼中便又揉满了缠绵。

    “没办法,谁叫她讨厌血腥气。”

    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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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看地踢了一脚瘫软的尸体,冶艳地温柔笑着,“等我离开,再将人丢给獒犬,不要让我沾到血,她不喜欢。”

    而此时,他无比珍爱地托着她的云锦裘,不带丝毫污泥地站在她的面前,仿佛就此便能藏起他那身永远也洗不净的血与残戾,变成一个能与她相配的谦谦君子。

    “我在金川收到您的信后,快马加鞭去了长安,守在那儿,等到最早一批的紫菊生出花苞,便将它们和花匠带回东都,悉心照料,直至今日花蕾大开。”

    看了主人眼色,酡颜将那株紫菊放到了小郡主面前。

    花盏开得硕大,紫色有暗有淡,色泽层层叠叠,是朵极贵重的花,便是放在她花房的这群奇珍异草中,品相也算是顶级的了。

    “金川的事,真是可惜。”

    小郡主轻轻捏住紫菊的一片细丝瓣,漫不经心将它揪了下来,喂进白柰嘴中。

    “若是没有这桩意外,说不准,此时,太子已经由你的父亲取而代之,你也至少能封个王了。”

    吃惯了花的白柰,张口便将花丝卷了进去。随后,它那对琉璃似的日月眼忽然睁得浑圆,先是舔了舔嘴边的毛,随即便扬起肉垫,将想要落上紫菊同它抢食花蜜的蛱蝶全扑走了。

    见它难得活泼起来,侧身倚在榻上小贵人弯了弯唇角,又摘了朵花丝,边喂它,边看向吴红藤。

    “春陵废县究竟是怎么回事,圣人心中一清二楚,不然也不会将要立良王为储君的请命折子驳得那么干脆……”

    良王吴京元,也就是吴红藤的父亲。

    原本,要改立他为皇嗣的火可是烧得势焰熏天,吓得太子蜷缩在东宫,一声都不敢吭。

    可春陵屠县的事情一出,那火便被熄了个彻底,只剩下些飞溅而出的滚烫火星子。

    可只要火星子尚存,便总有可能会死灰复燃。

    如今的太子究竟能不能将位子继续坐稳,谁也不敢说准。

    毕竟,为私利屠杀无辜百姓这等大罪,落到东都吴家的头上,最后也只是以治家不严、放纵奴仆作恶了结。

    不过,吴京元这事也的确做得干净。

    虽说那些陪葬宝物全都被他收入囊中,但只要他咬死了不知内情,一切便都可以用金川吴家的那位奶兄欺上瞒下来搪塞过去。

    听说这位良王,在得知春陵废县的真相已经通天,当即就发冠不整奔进了宫中,跪在圣人面前涕泪纵横,悔恨自己因念旧情,给了奶兄太大的权势,不料竟酿下如此大祸。

    哭啼后,他又哽咽称,这些年,他也不是没有担心过金川吴家会不会因他的宽待而狂妄失德,因此多次派庶子吴红藤前去,但吴红藤数次失察,竟一点端倪都没有看出。

    “……东都吴家总要有个人领罪,你不过是个被推出来的。这种事,我能看明白,皇祖母自然更明白,不会真的迁怒到你身上。”

    男人望着繁花锦堆中疏懒弛懈的玉色贵人,始终没能等到她其他的话。

    在很久以前,每当他的上官办事不利、将他推出去顶错而令他被罚打得遍体鳞伤时,她都会捧着他的脸,亲手在他淤紫的唇角上药。

    ——“外面的人可真坏。你明明替他们做了那么活,在他们眼里,你却仍旧连条家养的狗都不如,有了灾祸,随意便能丢出去。”

    说这话时,她总是会蹙着贴有金银花钿的眉心,轻轻地对着他的伤口吹气,力道比此时落到他的指尖上的蝴蝶还要轻,“我可不会这么对我的狗!”

    她说她不会。

    可她还是丢掉他了。

    不是以这种将他随意推出挡祸的方式,她只是……不再将心放在他身上了。

    吴红藤微微垂下凤目,看着贵人的裙摆。

    那郁金裙上的姜黄鲜亮得仿佛被阳光浸得湿透,正向外流淌着金光。

    他初次见她时,她也穿了这种颜色的裙子。

    那年,他的母亲因久患疮痈,掩无可掩,被永济州的花楼赶了出来。

    同一天,为贺小郡主八岁生辰,赤璋长公主在封邑广开医馆、开库施药,不取分文。

    他背着已经烧得不省人事的母亲,一家家医馆求过去。可她罹患疮痈许久,身上恶疮遍布,痈溃烂如蜂窝,黄脓四流,无论去哪里都会被驱离。

    就在他跌跪在医馆门前,走投无路,几乎只能眼睁睁看着母亲命绝时,一条裾裙曳地的郁金湘裙停在了他们的面前。

    “这就是书中所记的疮痈?我还是头一次见呢。”

    他抬起头,见到了她。

    扶光,日也。

    那是他这一生,第一次感受到太阳。

    只因为小郡主随口的这一句话,群医开始全力医治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被救活了。

    她没有死于疮痈肿毒,而是带着他一路乞进了东都。

    然后,在独自叩开吴家大门后,为了让他能被吴家认回、不被自己这个娼妓拖累,吞石自尽。

    可吴家仍旧不愿认他。

    他甚至见不到吴京元,只在门房前被一个捂着口鼻的华服女子远远指了指,便如丧家狗一般被打出了门,浑身是伤,泡在被踩得泥泞的肮脏雪土里,污泥不断呛进肺脏。

    那个冬天,雪越下越大,天永远乌青,路上总没有人。他断着腿,爬不快,只能靠装死从野狗的嘴里抢食。

    可天太冷了。

    冷得他胸腹中仿佛被撕开了无底的口子,冷得他在一天毫无意识扑了出去,生生掐死了一只路过的狗。

    他的指头断了,可他觉不到痛。

    那只狗骨瘦嶙峋,啃不到肉,可血却滚烫,激得他狼吞虎咽,泪流满面也不知。

    那个时候,扶光郡主叫出了他的名字。

    “吴红藤。”

    金尊玉贵的女孩打着覆满了细雪的油伞,鞋履顶上的那颗明珠不见一丝尘。

    可她却走近他,将鞋浸进肮脏的泥雪,俯下身子,用比空中雪还要洁白的手指,将他眉眼边已经结成冰晶的血迹泪痕抹开。

    “我听说你娘死了,你爹不肯认你,你成孤儿了呢。”

    她的指尖点在他细长勾人的眼尾,仿佛要在那里烙下一颗血红色的痣。

    “我正想要一个只属于我的活人。你很漂亮,也很合适。要跟我走吗?”

    在那个东都数十年来最冷的雪夜,她把他捡了回去。

    第63章

    63

    那天,小郡主将他带去了一个独辟的小院,给了他暖和的屋子和温热的饱饭。

    同住在那个院子里的,只有一个洗衣做饭的聋哑老仆,安静如游魂一般,轻易不会出现。

    所以,那个漫长的寒冬腊月里,除了雪压弯枯脆树杈的吱呀响,整座院子没有一点声音。只有当头戴着赤色珊瑚珠串、身披朱红大氅的小贵人踏进时,这个院子才会开始呼吸。

    他便如一条被主人关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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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的狗,躁动又不安地守在里面,听到一丝风吹,都会立即奔到院门前,等着她将门推开,来教他认字念书。

    他不喜欢书和字,时至今日,也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他期盼的,只是小郡主来见他。

    那年他已经十三,却从未学过字,连自己的名字也不认得,因此学得很慢,时常会惹小郡主不开心。

    但只要骑在他的肩头,掰下屋檐所有的冰凌,将它们埋进雪中当做壶矢,不断地投向投壶的双耳,等所有的冰凌都被投进或摔碎,她便又会耐心极好地拉着他进屋识字,乐此不疲。

    他也学得很努力,想要博取她的欢心,但在学问上的长进却始终不大。后来,小郡主也找人来为他看过根骨、教他兵器拳脚,可他于武学上也没有大的天赋。

    春天到来时,小郡主便放弃了。

    她不再执着于让他做出一篇风流蕴藉的诗赋或是写出一张铁画银钩的墨字。

    她另给他选了一条路。

    那些年,朝中告密成风,酷吏横行,其中风头最盛的酷吏便是周西英。

    此人受命在东都新开一狱,专囚谋逆要犯,一手遮天,大兴刑狱,无论犯人认与不认,只要周西英想,便可将他活生生折磨断气后再罗织罪行,可谓猖狂至极。

    短短几年,无数无辜的皇亲臣子被污成反贼,周西英及手下鹰犬所过之处血肉横飞。文武百官风声鹤唳,人人自危,见周西英如见阎罗,生怕与周西英一个对视,明日便被以莫须有罪名拖进新狱、性命不保。

    而小郡主为吴红藤的选的,就是进入新狱当差。

    “我想要你爬到周西英身边。”

    她睁大着明亮如昼的圆眼睛,满脸向往地冲着他笑。

    “那里一定有很多有趣的事,我想你都讲给我听!”

    那的确是一条很适合他、甚至可以让他扶摇直上的青云路。

    他长在红粉青楼,本就没被教导过是非善恶,为了能活下去,早就泯灭了许多人性。

    只要他眼中的太阳想要,说谎、伤人、杀人甚至虐杀,他都能做!

    很快,十四岁的少年便在新狱中如鱼得水,靠着心狠手辣,得到了几次周西英的夸赞,就算因此惹得上官生妒,被使绊挑刺、打得皮开肉绽,他也丝毫不在乎,而是做得更恶、更狠。

    因为每次他受了伤,郡主都会急匆匆地带着药赶来。

    有一回,他实在被暗伤得狠了,高烧了一整个晚上,小郡主便在床前守了他整整一夜,一会儿摸摸他额头的温度有没有降下去,一会儿趴到他的胸前听他的心还跳不跳。

    直到第二日清晨,他的烧退了,她才松了口气般抱住他,睡意涌起着在他颈间咕哝:“不要死了呀,我好不容易找到的,正玩得起兴呢……”

    她发上钗茸的那朵芙蓉花碰在他的脸上,轻软得就像一粒落下便化尽的雪,却让他栗栗地抖了许久许久。

    直到旭日悬天普照,忍住满眼泪水的少年才虔诚地伸出手,用指尖碰了一下她的一根发丝。

    那一刻,他发誓,他不会死,不会让她有一点失望。他要拼尽全力,一辈子都在她身边。

    最开始杀人,他也曾在心中怯懦过,担心他的暴行会不会惹得小郡主厌恶。

    因此讲到他在新狱当差时的事,他如履薄冰,生怕她的面上露出一丝恶心反感。

    可小郡主总是全神贯注地听着,还会对着他不停地问。

    “用木楔对着头一直敲下去,头颅不会裂开吗?”

    “那些囚犯的耳朵里塞满了泥,还能听到你们说话吗?”

    看着她那双熠熠发光的好奇眼睛 ,他便如释重负,更加卖力地将一切都讲得事无钜细。

    他因此做得更疯了。

    他肆无忌惮,不断地捏造罪名、逼供官吏,折膺签爪,悬发熏耳,种种酷刑,无所不用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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