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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4、Chapter 4(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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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梯间死亡的死者胡佛生和在1412房间的女租户何莲来自同一个村子,都是庙口村的村民。

    洗衣机里的死者吴银松,今年六十五岁,是津宁市人。

    并且根据调查,胡佛生和何莲还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人结伴到津宁务工,一个在城里做小保姆,另一个则是在做保安。

    “什么时候回来的。”韩慈看到陆在川回来了,拿着手里的文件,立马朝着他走过去。

    “刚到。”陆在川说,“这个胡佛生脾气不好,爱打牌,输急眼了还和牌友动手,还闹到了派出所,要重点排查一下这个人。”

    “好。”韩慈说,“我刚刚去拿了检测报告,你看一下,足迹分析已经出来了。”

    陆在川接过韩慈递过来的报告,足迹分析对于案件的侦办有的时候可以给出关键性的指向。

    根据现场足迹的比对,不仅能够根据鞋底的花纹,判断印记是由哪一双鞋所留下,还能通过鞋印的大小,遗留部位的特征,分析出嫌疑人的人身特点和行走特点。

    “案发现场提取到的足迹,经过比对,与何莲在入户地毯上放着的那双拖鞋花纹比对结果一致。”

    韩慈说:“而且整个现场,只提取了一个足迹。”

    “如果何莲自己梳洗干净,换上了新衣服想要自杀,在她上吊的周围一定会留下她在上吊时,脚上穿着的那双运动鞋的印记。”

    在地面上只有拖鞋足迹的情况下,何莲根本就没有办法在不接触地面和椅子面的情况上完成更换运动鞋,并且上吊自杀的行为。

    更别说是还要把自己的拖鞋规整的摆回入户门边,显得非常矛盾。

    陆在川记得,在提取足迹时,勘察人员在何莲上吊附近的区域进行了提取。

    “另外你看一下第三页的信息,在何莲上吊附近区域,留下的家居拖鞋印记,要比其他区域提取到的印记更加清晰,并且有多个足迹重叠。”

    陆在川和韩慈自爱根据现场提取到的足迹,进行案件现场重构。

    “椅子面上,包括侧边都没有提取到鞋子踢过留下的痕迹,有人在伪造她上吊,想要让警方以为他是自杀。”

    陆在川追问一句:“何莲的死亡时间确定了吗?”

    “确定了,死亡时间在昨天晚上八点到九点区间。”韩慈说。

    外卖小哥沈家义是在今天凌晨两点十几分去送的外卖,凌晨时间点外卖的人数会比饭点时间少很多,出餐时间更快。

    “打出一个小时时间差,外卖下单的时间大概是在凌晨一点左右,距离何莲死亡最少也有四个小时的时间,外卖出现的太突兀。”

    此时终于嗦面结束的段丞他们几个也过来参加案件情况讨论,两人过来时,带着一股浓浓的酸菜味。

    “外卖的事情我去问了沈家义,外卖单子上显示下单时间凌晨一点半,点的是牛肉面。”方一渠说。

    “沈家义一直负责这一片区域的外卖配送,资料信息都已经核对过了,没有问题。”方一渠说,“另外关于他在房门外和买家的对话,他态度很坚决,称自己确实听到屋里有人声。”

    “录音机里的磁带有对话的内容吗?”陆在川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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