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各种乱七八糟的材料,教堂不远处还种了菜,养了鸟兔,利塞小镇最有氛围感的地方逐渐变得寻常。
马丁看着被递到眼前的活兔子,无奈道:“艾尔,我很乐意教你射箭,也很期待以后跟你作伴打猎,你不需要准备谢礼,把兔子卖到列夫的酒馆,你可以获得二十个铜币呢。”
艾尔菲斯见他不接,主动进了院子把兔子放进笼子里,“马丁大叔,您不要客气,我养了很多兔子。”
马丁不可思议地惊呼一声,“你居然真的养兔子了,数量太多可不好卖。”
马丁的父亲以前也看重兔子繁殖快的这一点,还想靠养兔子发一笔小财。
可惜小镇里有闲钱买肉的人不多,而且他们实在想吃了,更愿意自己去森林里碰碰运气。
他父亲也委托养了马匹的商人老爷带去城里,城里也并不好卖,因为那里有集市,集市什么都有,不缺肉食,卖出去的钱还要给商人老爷分佣金,结果,马丁的父亲养了几个月就放弃了,剩下的留着自己吃了。
艾尔菲斯之前听马丁劝自己的时候说过这件事,小少年笑了笑,“别担心,马丁大叔,我心里有数的。”
在森林里找到的新植物要先喂给兔子看看有没有毒,皮毛可以做冬天的衣服,肉他准备带去城里做成熟食卖,也可以在打猎的时候作诱饵,用血腥味吸引食肉类野兽出现,一兔多用,这个兔子,他还真是非养不可。
马丁也不多劝,艾尔小小年纪,却是有本事的,说不定他能想出好主意赚到钱呢,也不知道是不是贵族血脉天生都这么精明?
手握弓箭的小孩儿银发高束,身姿挺立,他轻抿着淡红柔软的薄唇,聚精会神的样子竟有一分迷人的危险,难以想象他长大后会有何等风采。
马丁觉得以后小镇的女孩都要抢着艾尔当丈夫了,还好他和小艾尔不是同一辈人,他已经娶到妻子了,没有竞争压力。
看着小孩儿反复拉弓上箭固定角度的动作,马丁不由夸赞道:“艾尔,你的臂力很稳,真是太适合练箭术了!哦亲爱的,你一定很快就能学会,我真是等不及带你去打猎了,我记得我当年也是在和你差不多的年纪被父亲带去的。”
马丁这些年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游走,怪无聊的,不过他相信自己很快就有伴了。
艾尔菲斯在心中点头:每天打一遍太极和八段锦的好处这不就来了。
“马丁大叔,您知道我一直很期待去森林深处看看的,您放心,我一定会勤加练习的。”
艾尔菲斯在马丁家练了半日箭术,快到饭点才回去做饭了,下午下雨了,他便老实呆在自己屋子里思考赚钱计划。
这么多年,艾尔菲斯该认的字也认了,该背的教廷圣典和肉麻的颂词也背了,放在教堂里的书也看完了,卡文便也放松了对孩子的教导,因此艾尔菲斯的自由时间很多。
他又闲不下来,因此不是在动手折腾事物,就是在动脑计划未来。
未来十几年估计都要在利塞小镇和骑马也需要小半日才能到达的拉斐城赚钱。
等存够了钱,他就在城里开个小食馆,比起烹饪方式局限于炖煮烤,食谱长久都没什么创新的异世土著,他一个堂堂种花家的吃货血脉稳赢好吗?
关于他的厨艺是如何练成的?在此感谢老师和师母的悉心教导。
艾尔菲斯倒也没想过去更大的城市发展,一来这个世界由王权和神权当道,什么律法,神官准则,多半是形同虚设。
若他的商业发展触及到了别人的利益,没准儿会被扣个黑暗种族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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