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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1章

    快餐店的生意很稳定,除了日常到店的顾客之外,卤味儿的生意也是越做越好。

    鸭脚港本就是人流货物的集散中心,往来的货运商人颇多,他们手上又多宽裕,每每都会买上许多,留着在路上吃。

    “辣的反而比不辣的卖的好。”

    收银的小媳妇语气间不无得意:“也有想仿照的,但味道都不如咱家的好!早上煮上两大桶,不到中午就全卖光了!”

    其余的大娘也都附和:“后面那个卖面的王记,之前不是看咱们卖的好,也跟着做卤味儿,根本没生意,都不认他们家!那味道差远了!”

    余幸也笑:“等我得空了再做点酱菜,配着卤味一并卖。到时候用小罐子密封了装起来,能留很长时间。”

    小媳妇眼睛一亮:“那太好了,酱菜放的久,天气暖和了也能留得住,刚好卖给那些过往的客商!他们这些天也一直问我呢!”

    余幸:“大家好好干,等回头真做成了买卖,人人都有提成拿。”

    众人都欢呼起来。

    近几天天气有回暖的趋势,鸭脚港的冰面也都化开了,来往船只变多。

    余幸打算要回桾都去了。

    她问了余云辉的意见,要不要一起去桾都看看,对方思考过后同意了。

    这个答案余幸一点也不意外——毕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怎么可能一辈子只甘愿做一个餐饮店的服务生,不说余云辉本人,连她都觉得可惜。

    这次没巡城使的车队可以蹭,但是往来的镖队也并不少,到桾都每人只要两个银币,只是吃住要各自自理。

    一起出发的还有盐二,去学习一些管理火锅店的经验和方法,以后若是鸭脚港也开店,就不至于会手忙脚乱。

    三个人一起上路,是自己的车,但跟着镖队一起走。

    论起来,余幸遇上匪盗的概率真不低,实在是留下一些心理阴影。

    相比较起来,花点钱真不算什么,只要能保证安全就好。

    镖队领头人是个大胡子,将军肚挺的老大,余幸不太喜欢他的说话方式,觉得这个人有点自大,而且脾气太暴躁,动辄就要打骂手下。

    但毕竟不是需要长久相处的伙伴,所以也没立场要表现出来,只想着以后要挑选镖队的时候,一定要把领头人的脾气也考虑进去。

    马车选在一个清晨出发,一般来说,只要行走的速度差不多,将会在第二天的午后到达。

    余云辉给了余幸一包巧克力,他从书包的夹层翻出来,就只有这么一小袋。

    “这是我从老家带来的,糖的一种。”

    他有些撇脚的解释:“你第一次吃,可能会觉得味道会有点怪,但这个在我老家那边很受欢迎小孩儿都喜欢吃。”

    余幸笑着接过,打开包装纸,掰了一小块,很珍惜的放进嘴里。

    “很好吃,谢谢你。”

    马车晃晃悠悠,余云辉晕车了。

    他大吐特吐,最后还是盐二从路边的某种树木上折了一段,用树皮给他贴在鼻子下面,才缓解了症状。

    这也让他们落在了队伍后面,要快赶了一段才重新跟上。

    余幸心里有点微妙。

    虽说让车队等人是不太现实,但毕竟也该过来问一问,他们可是交了实实在在车费的。

    但更让人不爽的还在后面,镖队夜宿竟然选在荒郊野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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