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是他半夜摸回自己的住处,辛辛苦苦带过来的——足足跑了大半个晚上呢。
余幸看着满桌的宝贝,露出纠结的表情。
“我去,大花,你可能闯祸了...”
“从哪儿捡的啊,这不能要,你这,快还回去!”
猫懒洋洋的叫了一声,团起来不动了。
余幸:“......”
作为一个从小接受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之下的现代灵魂,对于冒然的天降横财,是很难接受的。
且下城区里哪有能用得起这等珠翠的人家?
能用的起的,又岂是自己能得罪的?
这样想一想,更担心了。
“啊呀,这肯定不行,失主会不会找过来啊,这是不当所得!人家会把我们当成小偷的!”
猫觉得莫名其妙。
什么乱七八糟的,怎么就小偷了?
这都是他自己的东西!
余幸兀自纠结:“报警吗?巡城使能管这事儿吗?应该去哪里张贴寻物启事啊?”
可是一旦告知了巡城使,又该怎么解释这东西的来历呢?
实话就是猫带来的,但会有人信吗?
在经历了青雅和明明的事件之后,余幸对这里的人权有很严重的不信任感。
万一他们并不相信她的话呢?万一他们觉得自己才是贼呢?
在这地界,人命似乎是真不值钱的。
余幸喜欢钱没错,但还没到贪念的地步,也不想冒什么风险,再活一次本就是上天恩赐了,她很珍惜。
这哪是钱啊,分明是催命符。
视线再次投向那个布袋,犹豫再三,还是小心的提起来,塞进了柜子深处。
想了想,仍然不太放心,便又提到院子里去,试图埋在萝卜坑里。
猫黑线脸。
它走到萝卜坑里,用爪子扒拉开布袋,叼出两块金币,甩在坑外。
金器珠宝不敢用,金币总行了吧?
反正全天下的金币都是长一样的。
余幸望着那枚金币。
一百铜币等于一银币,五十银币等于一金币,按照这个换算概率,自己全部的家当可能都这个金币值钱。
有了这些钱,就能离开下城区,甚至拥有自己的一家小吃店。
她摸索着那枚金币,仔细感受上面的纹路,最后还是一咬牙,将它扔进了萝卜坑。
钱是很好,但命更重要哇!
做坏事是要遭天谴的呀!
一连好几天,余幸打着崴脚的旗号,缩在家里没出门。
期间苔嫂子来过两次,送了大袋的红薯,喜宴的郑嫂子不知从哪听说了,也带了两斤猪肉来探望。
余幸很感激,给她们装了枣子糕作为回礼。
其实她脚伤的不严重,这几天过去,早就能下地行走,但因为那包意外的珍宝,还是深居浅出。
倒不是说财不外露,更怕惹祸上身。
等稍微能出门之后,也去赶了早市,除了要补充一些日常食材之外,也因为早市上消息比较灵通。
她挎着小篮子,装作不经意的挑拣青菜,实则耳朵竖起高高,听几个婶子大姨的聚堆聊天。
一般来说,下城区有个什么风吹草动的,都瞒不过这个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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