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
她说,于曼颐识字,她要于曼颐给表哥写越洋家书。
“我不知道说什么呀。”于曼颐很茫然。
“这有什么不知道的,”三妈皱了下眉,又迅速舒展,“说你每日为等他回来所做的事,说于家的长辈多么盼望他完成学业,说你好奇他在那边的生活。要是还不够……”
三妈皮笑肉不笑道:“我带你去他父母家中劳作,你也可写进信里,让他知道你一片真心,以至愧对,不能背弃。”
距离宋麒离开的那个秋天又过了半年,她独自度过了一整个冬天,春日已经到了,可春光却丝毫照不进于家大院。于曼颐站在假山下面,头一次听着三妈对她推心置腹,却是教她对付男人的手段,有利有诱亦有愧,全无半个爱字。
一番言传下来,三妈长舒了口气,问她:“你记住了么?”
于曼颐点点头,实则心中已经忆不起半分。这番对话一结束,她便被推搡着去了书房,三妈亲自给她研磨,盯着她在宣纸上书写,写一句给她念一句,若是她不满意还要铺开新纸重写。她从未写过这样让人羞怯的东西,遑论还要念给旁人听,只写得满身大汗,手腕酸疼不已。
这封信花去了于曼颐一整天,吃过晚饭后又被逼着写了半页的胡言乱语。三次删改之后,于曼颐终于接过三妈递来的一张盖满了邮戳的牛皮纸信封,除了表哥手写的汉字,还有若干鬼画符一般的洋文。
“账房先生说……”三妈这时的语气也不大确定,“这是他在国外的地址,你若是照着描画一个……”
于曼颐画工再好,恐怕也画不出鬼画符的洋文字母,她甚至分不出那些连笔的字符哪个是哪个。这三页家书报废在即,于曼颐倒是松了口气——她实在难以保证表哥看到那些句子时不会对她生出厌恶。
然而三妈在此事上比她有韧性得多。她又去询问了一番账房先生,而后拿了些零钱过来,和那封信一道递给了于曼颐。
“你去镇上的邮局,自然有人帮你填写。这钱是越洋信的邮费,你一道拿去,我明天帮你安排接送的马车。”
于曼颐觉得自己像个提线皮影,这一天连带明天要做的事没有一件是她真心想做。她将信和钱一起拿回房间,又借着烛光读了几遍,越读越觉得恶心,字里行间竟像是跪在地上献媚,求人垂怜。那话根本就不是她说的,是她三妈说的,又因为她根本已经忘了十六岁女孩儿的心境,措辞只显得矫揉造作——可那又确确实实是她于曼颐的笔迹,是她的书法。她学了一年的私塾,学的字没有派上任何用场,最终只用来写求人回心转意的家书,她明天还得把这一笔烂糟亲手送去镇上的邮局!
于曼颐忽然觉得十二分委屈,转身扑到床上,眼泪把枕巾烫得湿透。床旁挂了刚从洗衣房送回来的衣服,于曼颐余光看见一抹紫,再抬头,又是两只鸳鸯。她擦干净眼泪,一脚踢翻衣架,在那衣服上踩了又踩,而后一把丢到床下,再也不想穿了。
镇上是比乡间集市更远的地方。
于曼颐第二日起得比别人都早,她上次起得这么早还是去厨房归还宋麒用过的碗碟。马车天不亮就套好了,三妈把她送上车,殷切的目光看起来倒真像一位母亲。于曼颐则在怀里抱着装有家书、信封与钱的袋子,在清晨的薄雾中出发了。
或许这是唯一的好消息——她走了一条往日从未见过的道路,路旁则是往日从未见过的风景。她将马车帘子掀开,看着远处的农田上的大片清翠,比在假山下发呆时更深刻地意识到春日已经到来。路旁盛开着低矮的鹅黄色的花,远处有孩子们在放风筝。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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