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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给我查(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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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岭接到方初笠消息的时候,正洗完澡,衣服裤子都没来得及穿。

    方初笠阴郁的气息从听筒里都能听出阴郁,带着沉沉的沙哑:“你,来一趟医院!”

    “立刻,马上。”

    温岭:“?”

    他看了一眼时间,这会刚过早上十点,距离他离开方初笠那,过了一个半小时了,但这时候那位少爷不是应该刚醒吗?怎么就到了医院?

    “我马上到!”

    记下地址,挂了电话,他看了一眼脖子边上的牙印,被水洗过后微微泛着红,连着肩膀和腰上的几个都带着红艳艳的疼。

    一看还有令人遐想的迤逦。

    他嘶了一口气,找了件新的衬衣,但脖子上还露半拉牙印。

    无奈,只好翻箱倒柜找了件高领毛衣,还是心虚,又找出一条羊绒围巾裹着。

    路上还积着雪,温岭在车里回忆着今早上的事——

    日常的闹钟响起,醒来却不在自己家里,四周的窗帘拉得严实,他一看装潢就知道在某个酒店里。

    怀里搂着熟睡的方小少爷。

    这是这一年里,最惊悚的一件收尾了。

    前一天是年会,大家都挺疯的,特别是方初笠,歌舞升平得恨不得把酒店当夜店,温岭就是被他灌的。

    后来怎么了?

    酒会散场,他拽着人上楼开了一间房,但怎么就滚到一张床上去了?

    温岭被酒精泡了半宿的脑子生疼,一点也想不起来具体经过了。

    但回忆起了那段野马脱缰的“错误”,方初笠好像还哭了,骂他混蛋,还说疼,第二天得杀了他。

    这小少爷是出了名的烦人,小时候还好,顶多是熊孩子、学生时代叛逆点,现在留学归来,光长个儿和脾气了,做事情更是随心所欲的。

    方初笠变成方总有两年多了,没有哪一次谈合作不是急赤白脸的,只要是他定的要求,一个不会退让,酒肉不进,急了愣是能甩出“爱签不签”的话,每次都是别人苦哈哈地丧了权,温岭赔笑安抚别人。

    太霸道,太蛮横。

    呈泰西区是块硬骨头的印象迅速在业界里传播,每次商业洽谈像是关乎生死的舌战,而除了方总超然物外快速脱身,两方其他人员皆无好脸色。

    温岭都得折损好几天的精力。

    方初笠要是知道自己对他做了这种事,说要杀了他,没准真做得出来。

    温岭不想死,任何意义上的死都不想,趁人没醒,心一横先跑了再说。

    原本打算收拾得像个人了再联系方初笠的,谁能想到这少爷先出了事。

    方初笠就在一楼急诊室,温岭刚踏进去就听见他鬼哭狼嚎的声音,处理室外站着一个看起来也就刚成年的男孩,穿着酒店制服,神色慌张。

    “他怎么回事?”温岭微微皱了皱眉。

    “老总我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看这孩子也不过十八九岁,脸色苍白,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濡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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