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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门前,我还极力反对了卡尔森提出的要骑沙氏蕉鹃来的想法。这是一种不太擅长飞行,反而擅长攀爬跳跃的鸟类,如果真的骑它来,我们会在途中被颠死也说不定。
卡尔森很遗憾地打消了这个提议,“那不如我们骑另一个……”
没等他说完,我就把他推进壁炉,又火速往他手里塞了一把飞路粉——卡尔森不得不把话吞回去,念出了对角巷的名字。
好累,到底谁是爸爸,谁是女儿啊。我第一万零一次升起这样的困惑。
对角巷人很多,来来往往,有不少神情雀跃的小巫师,还有一些面上都是新奇,正东张西望的,想必是麻瓜家庭出生的孩子。
有不少人正走向古灵阁,但我们没有,卡尔森的口袋鼓鼓囊囊的——老实说,我至今不知道卡尔森是怎么赚钱的。
卡尔森一路上也在这里看看那里看看,我没有理他,很快地冲向丽痕书店。这里的书架上都堆满了书,甚至顶到了天花板。
但现在比书人更多的是围着书店老板的新生,他们叽叽喳喳的,班林先生忙出了一头汗。
我对这里早就熟门熟路了,很快找到信上要求的书,拜托这里的雇员帮我打包起来,又用了一个缩小咒。
等到我出门,卡尔森正好走过来:“哈,看来你已经买完书了,那我们去买魔杖吧!”
我毫不客气地把那堆缩小过的书扔给他。
要说对角巷我最不熟悉的地方,应该就是奥利凡德魔杖店了。我走到这个又小又破的商店门口,门上的金字招牌已经剥落,商店的橱窗里,褪色的紫色软垫上孤零零地摆着一根魔杖。
我推门走进去,一入眼,除了魔杖还是魔杖,成千上万的魔杖堆积如山,将这个狭小的店铺挤压得更小了。
卡尔森跟着我走了进来。
一个瘦瘦的老头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冒了出来,他大而发青的眼睛在这样昏暗的光线里也闪着晶亮的光。
“你好,先生。”我向他问好。
“是的,你好,劳伦斯小姐,”他看了看我,又看着卡尔森,“劳伦斯先生……你来这里买魔杖的事好像昨天一样历历在目。”
“黑檀木,龙的心弦,十三英寸,一根很好的魔杖。”奥利凡德先生准确地记起了卡尔森的魔杖。
“是的,他还很好呢,我非常喜欢。”
卡尔森将魔杖拿出来晃了晃,杖尖上立刻冒出几颗欢欣雀跃的白色火星。
“魔杖选择巫师,”老人盯着他,“它也喜欢你。”
很快他又转过头来看着我,“好了,现在,劳伦斯小姐,让我看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根长的带有银色标记的尺子,“你哪一只手用来拿手杖?”
“嗯,我是用右手的。”我赶紧答道。
“伸出你的手臂,像这样。”他从我的肩一直量到手指尖,再从腕关节到肘关节,肩膀到地面,膝盖到腋窝,以及整个头部——五分钟后,我发现这把尺子甚至在量我的眼间距。
在尺子不停自己上下摆动的时候,我听见老人说道:“每根魔杖都有一个核芯,是那极具威力的魔法物做成的。我们通常用的是独角兽的头发,凤凰尾巴上的羽毛和龙的心弦。”
“通常?”我敏锐地捕捉到这个词。
“好吧,应该说是绝大多数时候,我这辈子还没有做过几个别的芯的魔杖呢——它们可不太好把控。”
直尺终于停息下来,缩成一团自己掉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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