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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奴

傻奴

《傻奴》

作  者:神奇猫咪

类  别:其他小说

动  作: 开始阅读 加入书架 投推荐票 直达底部 已完结

最后更新:2024-03-25 10:22:10

最新章节:正文 完结+番外

【娇憨美人x深沉将军】【男主对女主千疼万宠,钟情迷恋】镇国大将军年满三十未有正妻,有道士算命,说他如果不娶一个命格极轻的女子,明年就会死在战场上。老夫人忙找来长京城内所有红娘,帮忙找寻这位命格极轻的女子。人找到了,年方十六,长相甜美,只是——她是早产儿,有点傻,而且是烟花女子所出,连个爹都没有,名也潦草,就叫傻奴。她出生那天气息孱弱,差点没挨过去,碾转病榻上的亲娘却好了起来;十岁那年被马踩伤,姐姐就成了青楼红牌。配上她的八字,这么一看,果然是命格极轻。傻奴就这样迷迷糊糊嫁入了李家。李远山看着一脸孩子气的新妻,犹豫着拿起一颗糖,唤:“傻奴,过来。”傻奴乖乖坐在他的腿上,含着糖果的小脸笑盈盈。*外人眼里,李远山是个冷情无心之人,结果对着傻奴,他恨不得宠到天上去。吃饭要抱,睡觉要哄,走路得牵着,没事得看着,时时刻刻要贴着她。去了战场,家信三天一封地送。*道士算中的灾期如约而至,大概是傻奴的命格还是不够轻,将军府得到了将军打败仗的消息。皇帝震怒,革去李远山官职,收回宅邸,李家瞬间落魄。更糟糕的是,李远山断了腿,再也无法骑马射箭了。恶人卷财离,奴仆俱遣散,傻奴的姐姐也来领她走,傻奴却摇了摇头。“我不走。”“他给的糖,甜。”*李远山残疾了,脾气阴晴不定,差时让傻奴滚,好时又喂她吃糖。傻奴看上了一样东西,而他买不起,因为这个,他又发了好大的脾气。后来?后来他又有钱了,因为他要给傻奴买尽天下好东西。傻奴却悄悄找到了姐姐,说想离开了。双c,双洁,男主只爱女主。文不长,酸酸的甜。【雷区】1.男主有妾室,没有发生实际关系,只是名义上的(此女对男主有恩),始终死心塌地对女主一个人好(人设永不倒)。2.女主身体16+,前期为自保装傻充愣,实际上是不太聪明的成年人。-------预收甜文《屠户家的掌中珠》-------【沉默寡言屠户将军x明媚娇软小胖丫头】【男主对女主掏心掏肺,疼到骨子里。】村里的屠户林长云是个异类。他不仅有着过于高大魁梧的身躯,一身肌肉像个巨人;还不苟言笑、目露凶光,胡子拉碴的脸经常吓哭小孩。村民们都说,要不是他家的肉最新鲜便宜,倒贴钱他们也不愿意去他的铺子一次。那日,孤僻的林长云领回来一个十五六的小丫头。那小丫头长得白白胖胖的,逢人就笑,一双圆眼灵动可爱。大婶们随便问了句:“哟,林屠户,这是谁呀?”她们并不准备听林长云的答案,因为以往他只会当作没听到。但这次,男人停下脚步。“这是香珠,我的……我的……”男人脸红了。*因为一场设计,林长云失控碰了香珠。香珠没有哭闹,只是红着眼睛,软软的身躯不断颤抖,生怕他再动她。他留下银钱,沉默地离开。但那双雪白的小手却拽住了他。香珠像个孩子一样抽噎:“林叔叔,我饿……”她自南河流浪到鲁东,已经月余没吃过饱饭了。那一声林叔叔软化了他坚硬的、无人敢来访的心。林长云看着可怜巴巴的女孩,鬼迷心窍地带她回了村子。只留她一日,吃饱饭就送走。林长云这样想。但吃完饭的香珠利落地收起碗筷,顺便喂了让他头疼的、满地乱窜尖叫的小猪。她背对着他,摸着刚生产完的老母猪的脑袋,和猪说话:“都是猪猪,你不差吃喝,我却又要去流浪了……上次差点被老乞丐欺负了,不知下次还有好运气逃走吗?”这句话让林长云又留了她几日。小丫头天真懵懂,总是喜欢贴着他、挽着他,娇滴滴地叫他:“林叔叔……”林长云无奈地摸摸她的头,“乖一点。”月亮缓升时,他也是这样摸着她的头,沙哑道:“乖一点……”*分别之日终究到来,面对香珠的泪眼,林长远扭头给她装了一袋子腌肉,塞给了她:“路上吃。”他惜字如金,冷硬的五官看不出一丝情绪。香珠垂下了肩膀,“好吧……林叔叔,保重,以后大概不会再见了。”她慢慢走出了村子,小小的背影被夕阳拖了老长,仿佛扎根在地上。可刚叫好驴车,林长云又扛着她回去了。男人低着头道:“别走了。我的猪,舍不得你。”我,也舍不得你。怎么会没有再见呢?朝夕爱你,日日相见。*当然,知道她是个小骗子的事已经是后来了。她是敌国精心培养的第十七个奸细。完全按照他的喜好捏造的一个工具。她的可爱和讨巧皆是面具,面具之下的样子无人知晓。但林长云要如何说,当初放出对女人的偏好完全是胡诌的;他爱的只是那个小心翼翼靠近他的女孩。*【食用说明】1.女主非白幼瘦,微胖型。男主落魄前是将军,后续会返回战场。2.男28,女16,岁差大【高亮】,双c双洁,男主对女主掏心掏肺、无微不至、全部包容。3.大概是个细水长流的超级小甜文。------另有《做你的王》预收-------【娇软落魄贵族x野蛮霸道骑士】
简介: 【娇憨美人x深沉将军】【男主对女主千疼万宠,钟情迷恋】镇国大将军年满三十未有正妻,有道士算命,说他如果不娶一个命格极轻的女子,明年就会死在战场上。老夫人忙找来长京城内所有红娘,帮忙找寻这位命格极轻的女子。人找到了,年方十六,长相甜美,只是——她是早产儿,有点傻,而且是烟花女子所出,连个爹都没有,名也潦草,就叫傻奴。她出生那天气息孱弱,差点没挨过去,碾转病榻上的亲娘却好了起来;十岁那年被马踩伤,姐姐就成了青楼红牌。配上她的八字,这么一看,果然是命格极轻。傻奴就这样迷迷糊糊嫁入了李家。李远山看着一脸孩子气的新妻,犹豫着拿起一颗糖,唤:“傻奴,过来。”傻奴乖乖坐在他的腿上,含着糖果的小脸笑盈盈。*外人眼里,李远山是个冷情无心之人,结果对着傻奴,他恨不得宠到天上去。吃饭要抱,睡觉要哄,走路得牵着,没事得看着,时时刻刻要贴着她。去了战场,家信三天一封地送。*道士算中的灾期如约而至,大概是傻奴的命格还是不够轻,将军府得到了将军打败仗的消息。皇帝震怒,革去李远山官职,收回宅邸,李家瞬间落魄。更糟糕的是,李远山断了腿,再也无法骑马射箭了。恶人卷财离,奴仆俱遣散,傻奴的姐姐也来领她走,傻奴却摇了摇头。“我不走。”“他给的糖,甜。”*李远山残疾了,脾气阴晴不定,差时让傻奴滚,好时又喂她吃糖。傻奴看上了一样东西,而他买不起,因为这个,他又发了好大的脾气。后来?后来他又有钱了,因为他要给傻奴买尽天下好东西。傻奴却悄悄找到了姐姐,说想离开了。双c,双洁,男主只爱女主。文不长,酸酸的甜。【雷区】1.男主有妾室,没有发生实际关系,只是名义上的(此女对男主有恩),始终死心塌地对女主一个人好(人设永不倒)。2.女主身体16+,前期为自保装傻充愣,实际上是不太聪明的成年人。-------预收甜文《屠户家的掌中珠》-------【沉默寡言屠户将军x明媚娇软小胖丫头】【男主对女主掏心掏肺,疼到骨子里。】村里的屠户林长云是个异类。他不仅有着过于高大魁梧的身躯,一身肌肉像个巨人;还不苟言笑、目露凶光,胡子拉碴的脸经常吓哭小孩。村民们都说,要不是他家的肉最新鲜便宜,倒贴钱他们也不愿意去他的铺子一次。那日,孤僻的林长云领回来一个十五六的小丫头。那小丫头长得白白胖胖的,逢人就笑,一双圆眼灵动可爱。大婶们随便问了句:“哟,林屠户,这是谁呀?”她们并不准备听林长云的答案,因为以往他只会当作没听到。但这次,男人停下脚步。“这是香珠,我的……我的……”男人脸红了。*因为一场设计,林长云失控碰了香珠。香珠没有哭闹,只是红着眼睛,软软的身躯不断颤抖,生怕他再动她。他留下银钱,沉默地离开。但那双雪白的小手却拽住了他。香珠像个孩子一样抽噎:“林叔叔,我饿……”她自南河流浪到鲁东,已经月余没吃过饱饭了。那一声林叔叔软化了他坚硬的、无人敢来访的心。林长云看着可怜巴巴的女孩,鬼迷心窍地带她回了村子。只留她一日,吃饱饭就送走。林长云这样想。但吃完饭的香珠利落地收起碗筷,顺便喂了让他头疼的、满地乱窜尖叫的小猪。她背对着他,摸着刚生产完的老母猪的脑袋,和猪说话:“都是猪猪,你不差吃喝,我却又要去流浪了……上次差点被老乞丐欺负了,不知下次还有好运气逃走吗?”这句话让林长云又留了她几日。小丫头天真懵懂,总是喜欢贴着他、挽着他,娇滴滴地叫他:“林叔叔……”林长云无奈地摸摸她的头,“乖一点。”月亮缓升时,他也是这样摸着她的头,沙哑道:“乖一点……”*分别之日终究到来,面对香珠的泪眼,林长远扭头给她装了一袋子腌肉,塞给了她:“路上吃。”他惜字如金,冷硬的五官看不出一丝情绪。香珠垂下了肩膀,“好吧……林叔叔,保重,以后大概不会再见了。”她慢慢走出了村子,小小的背影被夕阳拖了老长,仿佛扎根在地上。可刚叫好驴车,林长云又扛着她回去了。男人低着头道:“别走了。我的猪,舍不得你。”我,也舍不得你。怎么会没有再见呢?朝夕爱你,日日相见。*当然,知道她是个小骗子的事已经是后来了。她是敌国精心培养的第十七个奸细。完全按照他的喜好捏造的一个工具。她的可爱和讨巧皆是面具,面具之下的样子无人知晓。但林长云要如何说,当初放出对女人的偏好完全是胡诌的;他爱的只是那个小心翼翼靠近他的女孩。*【食用说明】1.女主非白幼瘦,微胖型。男主落魄前是将军,后续会返回战场。2.男28,女16,岁差大【高亮】,双c双洁,男主对女主掏心掏肺、无微不至、全部包容。3.大概是个细水长流的超级小甜文。------另有《做你的王》预收-------【娇软落魄贵族x野蛮霸道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