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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知法犯法(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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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往日深情厚谊,如今对峙法庭!偶像剧标配啊。”

    对朱珊的打趣,凌霄嘴角上扬并未及时反驳。

    法院的停车场出口弯曲程度堪比蛇形,好一会儿才驶出。

    这样,凌霄似乎才抽出空,瞥了一眼朱珊。

    朱珊余光瞄见,立刻警惕:“干嘛?”

    “我说过,婚姻存续期间,我们双方都不要给对方添任何麻烦。”

    朱珊心重重一跳,想到早上那事。

    这是开始算账了?

    她舔了舔唇,解释:“我今天那事儿是被冤枉的!是意外!又不是故意给你添麻烦。”

    凌霄睨了朱珊一眼:“刑法第258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名义相处也算。”

    “?”

    “与他人有发展夫妻关系的想法,就已经离犯罪事实不远了。”

    朱珊不明所以:“所以?”

    “所以你放心。”凌霄语气自若,“我不会知法犯法。”

    朱珊思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我没说你和舒检察官会影响我,我又不会去告你重婚罪,反正明年”

    突然一阵电话铃声,打断朱珊。

    凌霄戴上蓝牙耳机接通。

    他语气自信:“任先生放心,今天的庭审很顺利,三审一定让令公子当庭释放。”

    任先生?

    令公子?

    今天的被告也姓任来着。

    这话是说,这起强奸案控告不会成功。

    朱珊突然想起那位舒检察官的话。

    ——凌霄,你去看过被害人吗?

    朱珊还记得,庭审中舒检察官曾说过,被害人情况不好,还在住院。

    待凌霄挂了电话,朱珊开口:“凌霄,你去看过被害人吗?”

    凌霄明显没想到朱珊会这样问,他在红灯时踩了刹车,面无表情摘掉蓝牙耳机,随手一扔:“重要吗?”

    重要吗?

    朱珊蹙眉:“当然重要!”

    “看过又怎样?没看过又怎样?”

    朱珊还未有应对之词,凌霄已经开口:“难道要我同情她?”

    这话好像并没有错。

    但未免有些冷血。

    “司法讲证据。”凌霄看着朱珊小脸,语气平缓,“我是一名律师,我的职责就是坚定地站在委托人一方,为他辩护。”

    红灯变成绿灯,车辆再次出发。

    朱珊思了一会儿,转头看凌霄。

    说不出哪里不对,但朱珊就是感觉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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