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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天梯不可只往上爬(3)
在一个清闲的周末,薛裴终于去拜访了周老师。
他的书店开在人流量并不大的巷口拐角,店面很窄小,堪堪容得下两人通过,门口还摆着一盆九里香,薛裴去到的时候正好是工作日下午,几乎没什么人路过,来往的车辆很少,环境清静,颇有隐世而居的格调。
周永强见他来,自是高兴得很,立刻走出门来迎他,得知他是特意来看自己的,三两下就把店门关了,邀请他到楼上坐,走至楼梯,薛裴才发现原来楼上的房间就是他的住所,只有二三十平米大小,但家具摆放得特别整齐,南面还有扇窗,下午阳光照进来,屋内光线充沛。
“反正这个点也没什么人买书,不如上楼歇会儿。”周永强虽然已经不教书了,但身上还是有着文人的气质,调侃道,“要不怎么说呢,现在在巴黎比乞丐还穷的,也就我们这些开二手书店的了。”
薛裴不认同,却也顺着他的话往下说:“这一带位置确实有些偏僻。如果换个地方,或许会好点。”
“没办法,也就这里能容得下我这个老骨头了,不过也好,这里安静,要是搬去了闹市,天天吵吵嚷嚷的,我还不一定能习惯。”
薛裴在一旁的木椅坐下,周永强从房间里拿出那套一直舍不得用的茶具,给他沏了一壶普洱,边忙活嘴里边说道:“来了法国这么久,还是戒不掉这喝茶的习惯啊。”
薛裴以前就记得周永强喜爱喝茶,他今日带来的也是特地托朋友空运过来的上等西湖龙井,刚拿出来,周永强眼睛就亮了,捧在手心里横竖打量了好一阵。
“这茶叶可不是普通人能寻到的,可谓千金难买,有市无价。”
早前周永强就听说薛裴事业发展得越来越好,现在看来果然如此。
“你别说,高二我还当你们班主任的时候,就知道你这孩子以后肯定有出息,果不其然,一考就考了个高考状元,不知道多给我们学校争气。”周永强想起以前的事,眼睛望向远处,有些唏嘘,“那一阵好多电视台的记者都要过来采访,问你的相关情况,连我都接到好几个电话。”
薛裴微微笑着,抿了口茶,没说话。
对他来说,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他不愿意多谈。
“说起来,你以前在学校里可真欢迎,昨天我女儿整理我房间里的东西,还在教案里找出来好几封女同学写给你的情书。她还觉得奇怪,特地从国内打电话问我,怎么全都是写给这个叫’薛裴’的人,到底是什么人物……”周永强边说边笑,两指扶了扶厚重的镜片。
薛裴原是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直到周永强说了句:“我记得其中有一封是那个经常跟在你屁股后面那女孩写的,个子不太高,瘦瘦小小的,姓什么来着,我一下给忘了,”周永强摸了摸后脑勺,越是心急越是想不起来,又补充道,“那女孩以前还经常和你一块儿上下课的,看着挺乖巧老实的,没想到竟然做出这种事来。”
翻书的动作顿了顿,薛裴心里轰地一声,像钢琴突然按下了一个重音,扰乱了所有的心绪。
心里有个答案逐渐明朗,可他不敢去想。
周永强兀自琢磨了好一阵,忽然一拍脑袋,说道:“对,叫朱依依,我给想起来了!”
有块石头在心里应声落地,大脑处忽然一片空白,薛裴的声音不知怎么有些颤抖:“老师,您确定……确定是她吗?”
“我确定,我对这个朱依依印象可深着呢。”周永强想起多年前的事,还有些忍俊不禁,“那孩子啊,性格里多半带点倔,我那会没收了她写给你的情书,把她喊到办公室,我当着办公室那么多老师的面问她知道错了没,她当时倒是应得乖巧,说知道错了,你猜她下一句说什么?她说,老师,我应该毕业后再给薛裴告白的,现在还是学习比较重要。”
周永强说到后面,一下被气笑了,“不过你还别说,那次之后,她学习倒还真的用功了不少。”
薛裴觉得浑身的血液似乎都在倒流,太阳穴处钝钝地发疼,他踌躇了许久,哑声问道:“周老师,那封信……可以让我看看吗?”
周永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脸上的笑意尚未消退:“我昨天喊我女儿把那些信都扔了,不知道她扔了没,都快十年的东西了,放在家里也是占地方。”
薛裴脸色几近苍白,嘴唇没有一丝血色,慌乱的神色爬上双眸,喉咙有些泛酸,他牢牢握着对方的手,郑重地请求——
“周老师,这封信对我很重要。”
“……无论如何,我求您,一定要把它找回来。”
几日后,薛裴终于看到了十年前朱依依给他写的那封信。
是周永强亲手交给他的。
说是本来已经扔进了垃圾桶,幸好那天电话打得及时,还没来得及处理,听薛裴这么一说,周永强立刻敦促他女儿第二天就寄了过来。
薛裴接过这封信时,骨节分明的手竟有轻微的颤抖。
十年。
这张薄薄的纸承载了十年的重量。
十年前的朱依依想对他说的这些话,十年后,他终于看到了,可是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拥有她最珍贵的爱。
那天下午,薛裴坐在客厅,犹豫了很久才把这封信打开,当年粉红色的信笺已经泛黄,字迹也变得有些模糊,上面的每一个字都写得极其工整,她前所未有的认真,在这张纸上书写对他的喜欢——
“薛裴,你应该想不到我会给你写信吧。
而且这不是一般的信哦。
咳咳,其实这是一封……情书。=_=
你现在肯定以为我是在捉弄你,觉得我在恶作剧是不是,但这次我真的是认真的。
我最近发现我好像真的有点喜欢你,可能也不止一点。我也是第一次喜欢一个人,不知道这到底算多还是算少。
就是有时候吃饭会忍不住想到你,写作业也会忽然走神,睡觉前看着天花板也会在想你现在到底在做什么呢,而且每天早上一想到你在楼下等我,刷牙的时候心里都甜滋滋的,连上学都不那么讨厌了,最近我学习也特别有动力哦,因为你这么优秀,我也不能懒着呀。
你都不知道,自从我意识到我喜欢你之后,我好像变得有些奇怪了,骑自行车的时候,我都不敢抱着你的腰,因为心跳会变得好快好快,快到像是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了,所以最近我都只敢拽着你的衣角,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
上周三,我们上课快迟到了,你嫌我走得慢,忽然拉起我的手让我走快点,手臂上那片被你触碰到的皮肤忽然变得很烫,那天明明风很大,天气还有点冷,可是我连耳后根都是热热的,回到课室后,孙青青问我为什么脸这么红,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好拿课本挡住脸。这些你都不知道吧。
说起来,我可是鼓起很大勇气才给你写这封情书的,因为学校里喜欢你的女生有很多很多,我成绩不好,长得也不是特别好看,对比起来,我好像没有什么优势,可是我真的很喜欢你,怎么办呢?
不过我隐约觉得你也有一点点喜欢我的吧,因为班里那么多漂亮的女生给你写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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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没理,还是每天等我一起放学,竞赛拿的奖学金也都是给我买好吃的,会给我买我喜欢的鞋子,给我折千纸鹤,还特别有耐心地教我数学题,而且我留意到你每次打篮球,投篮成功后第一个看向的人都是我哦,所以薛裴,你应该也有一点、一点点喜欢我的吧。
哈哈我最近总在想我们在一起之后的事情,想着想着自己就开始傻笑。如果我们在一起后,我想天天牵着你的手耶,因为冬天实在太冷了,你的手又特别暖和,你要是牵着我,我就不用戴棉手套啦。
还有孙青青她老是和我炫耀她男朋友,她男朋友是隔壁班的体育委员,不知道你认不认识,如果我们在一起了,我能不能把这个消息悄悄告诉她呢,我承认,我是有一点虚荣心作祟的成分……好吧,你应该不会答应的,这件事当我没说。
话题扯远了,写着写着,我忽然想到另一种情况,如果你不喜欢我,那我该怎么办呢。只要一想到这种可能,鼻子就有点酸了。
薛裴,如果你不喜欢我的话,那我们以后还是少些见面吧。
你以后就不要来接我上学、放学了,周末也不要来给我补习功课了,因为我怕你对我这么好,就算你拒绝了我,我还是会喜欢你,因为喜欢你真的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拒绝我,你也不用不好意思哦,我可能哭一会就好了,很快就是暑假了,我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适应的。你不用担心我没有人喜欢,我还是有很多优点的,你不喜欢,以后多的是人喜欢呢,所以你如果不喜欢我,就直白地拒绝我吧,不要给我留任何希望。
很快就期末考试了,祝你考试顺顺利利!
(PS:要是写作文能够像给你写情书一样简单,那该多好啊,因为几乎不用思考,我就能洋洋洒洒写一大堆,写我有多喜欢你。)
读完最后一段,薛裴视线忽然变得模糊,几乎看不清信笺上任何一个字,他半躬着身子,肩膀微微抖动着,情绪压抑几近崩溃。
十年。
他和朱依依错过了十年。
造成他们错过的原因不是这封迟来的信,也不是没收了这封信的周老师,而是他自己。
是他一直没有意识到,在很多年前,他就爱她。
没有发现每天早上在楼下等待她上学的每一秒,其实他心里也隐有雀跃。
没有发现他每次投篮进球看向的那个人,就是他心里最渴望得到爱慕的人。
没有发现他总会不经意地记住她的喜好,记住她所有的生活习惯。
他从前总不肯承认,他厌恶李昼出现在她身边,是因为嫉妒。
不肯承认,在巴黎的每一天,他无数次都想买下一张机票飞回去。
……
不肯承认他对她的好是出自于爱,而不是狗屁的亲情。
“薛裴,承认吧,你就是个自私的懦夫。”在这个阳光正好的午后,他听见灵魂里另一个自我这样说道。
——
而此刻在相隔七个时区的北城,天色已晚,朱依依刚下地铁,走在回家路上。
经过小区门口的巷子,她在一家东北饺子馆买了份夜宵,她才刚搬来这里一个月,但老板已经认得她了,因为她每天都是这个点过来,买的还都是同一种馅的饺子。
老板这回见她都没问,就给她打包好了,和她拉起家常来:“姑娘,今晚又加班到这么晚啊。”
“是啊。”
朱依依笑着点了点头,拿出手机扫描墙上的二维码转了十二块钱过去,很快墙上的机器就播放到账的提醒。
“姑娘,看你天天都这么晚才回来,工作一定很辛苦吧。”老板说罢,把打包好的饺子递给她,又送了她一份小菜,“我女儿也在外地打工,一年都回不来几次,每天都打电话跟我抱怨工作有多累,不过现在这社会,有什么工作不辛苦呢,工资高的辛苦,工资低的也辛苦,人嘛,各人有各苦。”
朱依依咀嚼着最后这几个字,想了想,说得也对。
不辛苦的人生恐怕是少数,大多数的人都像她一样为了一日三餐而奔波劳碌。
离开饺子店,朱依依拿着宵夜往家里走,踩着月光和落叶,耳机里放的正是一首苦情粤语歌,越发衬得这秋天格外萧瑟。
在玄关处换好鞋,朱依依用钥匙拧开出租屋的门锁。
客厅里一片漆黑。
她正习惯性地伸手去摸墙上的开关,就在这一刹那,她好像掉进了一场绚烂的梦境——
有浪漫的音乐响起,墙上的彩灯跟随音乐一闪一闪的,礼花在头上炸开,发光的彩色气球漂浮在屋顶,映衬着这个黑夜无比梦幻,如同坠入童话。
朱依依那双因生活而疲惫的眼睛,在彩色灯光的映衬下,短暂地染上了些许光彩。
恍惚间她以为自己进错了房子。
直到看到李昼捧着花从卧室里缓缓走出来,他今天穿得很正式,还特地换上了西装,打了领带,头发往后梳得一丝不苟,他面带笑容望向她,想要装作从容可朱依依看见他捧花的右手轻微颤抖着。
他在紧张。
朱依依见这一幕,眼眶竟热了热。
“学委,别紧张,刚才咱们演练了那么多遍,这回争取一次过。”周茜和晓芸一人手里拿着一串气球,在旁边给他加油鼓劲。
朱依依瞧见晓芸也在这,有些哭笑不得:“你不是说今晚有约会吗?”
晓芸望向李昼的方向,说:“比起约会,那当然还是见证你的人生大事比较重要啊。”
李昼在她面前站定,温声说:“你别怪她,是我让她帮我瞒着你的。依依,我们俩都在异乡打拼,这里不比老家有那么多亲人朋友,所以我联系了你在北城最好的朋友,希望她们可以为我证明,我接下来要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经过认真思考的,并且会用余生来履行。”
周茜在一旁起哄鼓掌,而李昼忽然屈膝跪在地上,仰头望向她,那双黑亮的眼睛映着壁灯一闪一闪的光,诚恳中又闪烁着期待的光。
“依依,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亲,临走的时候我说了什么吗?那会我要送你礼物,是一瓶香水,你说太贵重了不敢收,让我留给下一个相亲对象,我当时对你说我知道是你我才来的。
我还记得你当时的表情特别惊讶。其实每年的同学聚会,我都会默默留意你,只是你一直都没发现,也是,我不是那些同学里混得最好的,也不是里面最幽默、最会说段子逗大家笑的,好几次我想和你说话,但最后都没说成,但是命运很神奇,我们就这么意外地认识了。
虽然我们交往的时间不算长,但从你答应做我女朋友那一天开始,我就一直在努力攒钱,因为我想在北城买房,让我们可以有一个家,可能不会很大,但是可以让我们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有个栖息之所,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
就在上个月,我终于实现了这个小小的目标,所以我才迫不及待地想要告诉你,或许你会觉得有些突兀,但我发誓我今天说的每一个字都是认真的。
我知道我这个人很闷,不浪漫,也不够体贴,和我在一起以后可能还要吃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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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的苦,但我一定会尽我所能地对你好,让你过上你想要的生活,依依,你愿意相信我吗?”
这时,粥粥不知什么时候也从房间里跑了出来,在朱依依脚边蹭了蹭,她弯腰将它抱起后才发现,在它的脖子上系着一张字条,打开,上面写着“带走我们吧”。
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朱依依往上仰着头,才不至于让眼泪流下来。
人这一生决定进入婚姻有几个瞬间:突如其来的冲动、深思熟虑后的考量、又或是渴望改变现有的生活……
朱依依觉得她都是。
她从前从不觉得婚姻会是疲惫生活的救赎,但在这个夜晚,李昼给她造了一场梦,让她愿意相信这句话或许是真的。
所以在这一刻,她做了一件她认为正确的事——她戴上了李昼的求婚戒指。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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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2章
成婚之前一刻才赶到(1)
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吴秀珍这几日可谓是心情舒畅,容光焕发,买菜回来的路上碰见人,不管熟不熟悉,都是笑盈盈的,和人聊没两句,就把话题扯到自家女儿上来。
后来,几乎整个叠翠小区都传开了——三栋B座一单元那家的女儿要嫁人了,订婚宴就在这个月5号。
朱依依一开始还有些难为情,后来见吴秀珍是真的开心,也就由着她了。
从小到大,她好像都没让吴秀珍这么真心实意地开心过,要是这回能让她开心久一点也好。
这几日,每天中午吃完饭,她都能听到吴秀珍坐在沙发上给亲戚们打电话——
“对,就这个月5号,在桐迎大酒店三楼。”
“男方是我们桐城本地人,不过在北城买了房的,做医药销售的,工作忙是忙了点,但对我们依依挺好的。”
“是高中同学,大家都知根知底的,来过好几次,不然我也不放心把女儿就这么嫁出去是不是?”
“说好了啊,这个月5号,记得要来,人到了就行,不用随礼,真不用,不是跟你们客气……”
这些话,朱依依在家这几天听了无数遍,每次一到这个时间点,朱远庭就要捂起耳朵去书房,顺便把门也关得严严实实的,企图隔绝客厅所有的声响。
“姐,我真怀疑我耳朵都起茧了,我昨晚睡觉前,脑子里全都是这个声音‘对,桐迎大酒店三楼,到时候记得要来,说好了啊’……”
朱远庭捏着嗓子模仿吴秀珍的说话语调,又挤眉弄眼了一番,朱依依被他逗笑,边笑边拿枕头砸他。
“是不是模仿得很像?”
“嗯,可太像了。”
朱远庭得意地笑,双手交叠在脑后,仰躺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不知想到什么,忽然严肃了起来:“姐,结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呀?”
朱依依被问住了,思索了几秒钟,说:“紧张、忐忑、期待、憧憬,什么感觉都有。”
朱远庭似懂非懂,又迟疑地问道:“你是自己决定的,还是因为爸妈催你,你才——”
“当然是我自己决定的。”
朱远庭舒了一口气,这才放心下来:“上个月妈突然和我说你要结婚了,我那天晚上一宿都没睡着,因为你也没怎么和我提起过那个男人,我也不知道他对你好不好,我就只见过他几次,不过这几天倒是觉得他还行,忙里忙外的,也没一句埋怨。”
“看不出来,你还挺关心我,你放心,我自己想清楚了的。”
朱依依听着心里有点感动,他们这家人向来不擅长表达,尤其是在感情方面,有什么都是自己咽在心里,她没想到朱远庭会和她说这些。
“你要是真的不想结,记得告诉我哦,我和你一起对抗爸妈的强权,你是我姐,我肯定站你这边。”
朱依依鼻子酸了酸,揉了揉朱远庭的头发:“行,我记着了。”
——
离订婚宴的日子越来越近,朱依依这几日都忙得头昏脑涨的,不仅要确认宾客名单,还要确认当天宴席的菜式,检查现场的布置摆放,还要抽时间去试敬酒服……几乎每天都是早出晚归。
这天,朱依依刚从外面回来,一打开门就看到薛裴妈妈坐在客厅,正和吴秀珍在聊天。
朱依依乖巧地喊了声阿姨好,薛裴妈妈笑得眉眼弯弯,招呼她过来坐。
吴秀珍见她来,问她:“酒店那边怎么说?”
“谈好了,到时候结尾款再给我们重新算。”
昨天李昼拖了关系打听到他有位远房亲戚恰巧是在桐迎大酒店工作,说是可以把租用场地的价格压低一些,所以今天他们一大早就出门请人吃了顿饭,忙到现在才回来。
“那就好,能省下大几千呢,你看李昼多会过日子,在这个社会,没点人脉是真不行。”吴秀珍说着说着,想起了另一茬,“对了,前两天我喊你给薛裴打电话,你到底打了没有?”
“还没,”朱依依说完沉默了半晌,其实她觉得没有必要,今天忙了一天,她说话都有些有气无力的,“他应该没时间,而且他工作这么忙,来回一趟多麻烦。”
吴秀珍急了:“你不问怎么知道呢?做事总拖拖拉拉的,还得我催。”
薛裴妈妈安抚地拍了拍依依的手背,在一旁说道:“这么大的喜事,薛裴就是再忙也得回来一趟,哪怕赶不上明天的订婚宴,我们两家人也得一起吃顿饭庆祝庆祝。前两天我就想和他说的,但又想着这么重要的事,还是你自己告诉他比较好。依依,你就是太怕麻烦别人了,那我来打吧,他也好久没回来了,我和他爸都不知道多想见他。”
说着,薛裴妈妈就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
薛裴这段时间几乎住在了公司,每天都忙到凌晨。
他越来越像一架运算精密的工作机器,每天保持高速的运转大脑,而不觉得有丝毫的疲惫,也不再有任何多余的情绪,除了——在想到某个名字的时候。
那个名字是一个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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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就能将他所有的理智击溃。
他不分昼夜地工作,快速推进项目的进展,他给了自己一个月的时间。
等忙完这个阶段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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