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瞎说什么呢,”程煜捂住了她的嘴:“这种话是能说的?这件事就当过去了,以后要是有这种事,我不会再瞒着你,但你也要帮我出来说两句,我到时候啊,就仗着你好逃掉一点不想去的酒局。对了,你之前让我看的铺面我已经看到了,到时候真要买?”
“买啊,地段好价格合适,买了也不亏。“
说起正事,宋知玉精神一震。
“到年底咱们正好可以进行分红,我那边店里是大头,这边公司里也有赚,到时候我就准备买店铺,你那边呢?能结出来吗?”
“能啊,我正准备和你说呢。”
程煜冲着她比了个手势:“你猜这一次,我能结出来多少钱?”
“多少啊?”
“五十万。”
“零零散散去掉,最后纯到手还能有五十万。”
“这还是有几个工程没来得及结掉,还留了钱到时候要多买几个车,今年下场也太晚了,不然还能赚的更多一点。”
程煜抱着宋知玉,两个人盯着摊在面前的两个记账本,眼睛都亮晶晶的。
“这五十咱们先把房贷换了,然后明年再抽出来一点钱给你买店铺。我还想留一点钱,到时候最好能买个能办公的地方,咱们现在在的那边,到底还是偏僻了点。“
“还什么房贷啊,”提到这个,宋知玉顿时就从幸福感里清醒过来,“房贷又不多,每个月也才千把块,咱们俩又不是付不起这个钱。就这么付着呗,剩下的钱,咱们再去买一套房子。“
程煜:?
程煜这辈子也算是见多识广,连某次陪着喝酒的时候一个小老板太过殷勤,给自己哐哐灌了太多酒,结果当场吐成个喷泉都没能让他惊讶到哪里去。
可是他媳妇这……
“还买啊?”属于小市民那种欠了账就应该快点还清的心态开始作祟,“咱们现在也不着急,要不然再拖两年?”
“明年手头宽裕了再买?”
“你不是还想开点其他的店面吗?再买的话,我们俩到时候会不会有点太紧了?“
“再紧也要买啊,”宋知玉掰着手指头给他算,“我这段时间了解了一下,你知道海市这边小孩子上学都要学区房吗?”
“学区房?不是有户口就能上吗?”程煜有点不懂,之前买了房子,他找人过去帮忙装修的时候,还有不少人对他说这房子买的好,买了之后孩子的户口就可以被迁过来,到时候就能在海市这边上学了。
怎么到了他媳妇这里,就变成了不能呢?
“有户口没学区房也能上学,去公立上,到时候看街道这边安排,看到时候能去什么学校上学。”宋知玉老早就打听完了,“我不是说人这边的学校不够好,海市???的公立学校都还行,比我们以前小县城里的学校设施要好不少,可这边地方就那么丁点大,那操场,孩子们想跑都跑不开。“
“我之前在医院碰见的那个和我差不多时间生的阳阳妈妈,她把自己儿子以后的生活算的仔细得不得了。”
“几岁上学,去哪个学校上课。”
“幼儿园的时候就准备带小孩子去接触外教,学习英语,据说是多学习外语,对孩子以后有多种语言能力有帮助。还有各种课外班,住的近的话,去少年宫方便,到时候还能让孩子一点点尝试起来,挑一个自己喜欢又合适的课外班上。”
“我看那些会跳舞的小姑娘,一个个都洋气得不得了。”
“我不是非要让女儿变成她们那个样子,可要是她自己长大了喜欢,但是我们却没有让她这么选择过,那多难受啊?”
她嘴里说的是可能,实际上,这就是晚晚长大后的样子。
她小时候非常羡慕那些可以去跳舞的小姑娘们,会看着电视机自己踮起脚尖转圈圈,也会偷偷穿她的衣服扮做大人的样子,可她却没有实力为她的梦想买单。
宋知玉下定了决心,但也不想为难程煜。
“你要是觉得心慌,那咱们就再积攒积攒。你赚的钱,咱们还房贷,我赚的钱里除了一部分付出来给家用外,别的我试一试投资?”
看着程煜托着下巴若有所思的样子,她也怕给他压力太大,搂着他肩膀靠过去。
“没事啊,我也就是按照他们说的最好情况先计划计划,你也知道我总是想干很多事情,反正也就试试呗。“
“我们这一路过来,已经走的够踏实啦。”
从最开始的夜市摆摊卖衣服,昼夜温差大,白天热晚上冷,她对着一堆人说一晚上,说的嘴皮子都起泡。每天都带着一大瓶子的水过去,说是想要渴了再喝上两口,可实际上哪里有那个时间去喝水。
就算是能喝,也不敢喝。
生怕是喝多了就想去厕所,要是去厕所的话,摊位要怎么办呢?来客人了要怎么办呢?万一客人因为觉得你这人都不在,扭头就走了这要怎么办呢?
渴的嘴唇起皮,晒的脸色黑一圈,站的腿脚都绷直了,累的回到家多一步都站不动。程煜当时也忙,来来回回的跑,回来后就顶着他的络腮胡子和乱翘的头发来找她,夫妻俩都是黄黄脸皮黑眼圈,对视嘿嘿一眼多买点好吃的,就当时没这些累了。?
再后来,她又一边看书一边卖东西。
每天困的眼皮子直打架,梦里都是她在背单词公式文言文。她一度怀疑就自己这胎教,孩子出生之后,以后不会厌学吧?
可能性是有,但还有很大的可能性会成为一个学霸呢。
不错,要乐观一点。
然后就是遇上了彭云,成功买了个小卖铺,总算是有了个安稳的做买卖根据地。
她的小生意开始起航,程煜却遇到了滑铁卢。
再后来,她又开始到处折腾,开美甲店,研究美甲的样式。见天抓着别人的手涂涂画画,连程煜都没被放过。
有一回他急着出门开车,手上的指甲没来得及卸下来,顶着十个指甲盖粉嫩嫩的颜色去开了车,路上藏着掖着怎么都不敢把自己的手给露出来。
回来后和她感慨,说怪不得这指甲能赚那么老些钱呢,怎么擦都擦不下来,和镶在上面似的。后头实在没办法,他一点点用指甲盖给抠没了,否则实在不好意思去见那边认识的人。
宋知玉笑的直不起腰,后头也许诺再也不用他手做实验了。
再后来,程煜开始做工地上的生意,跑运输开长途车。疲劳的程度比以前不知道上升了多少,回来的时候端着碗都能够睡着,喊他去床上睡,一捏他脱下来的衣服,里面能抖出来最少一斤的泥沙。
还有出门陪着别人吃饭。
宋知玉见过他在家门外吐的昏头转向,见过他被人拍着肩膀喊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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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他因为好不容易拿到手的工程结果最后被人给截胡掉的难受……
不知不觉,他们在一起的记忆就越来越多,越来越丰富。
程煜在她心中留下的痕迹,早就已经超过了上辈子那个早早去世后挂在墙壁上的黑白照片。
他们一直都稳稳地在路上向前走。
这条路呢,很多人都觉得应该算是人生。
但宋知玉挺庸俗。
她觉得人生就是要在赚钱里渡过,赚了钱,然后把生活改造成地不一样,开心又充满成就感的走得更远。
不是说只追求钱,她只是不想失去自己做主的能力。
这一世啊,她走的是一条给自己的致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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