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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70-80(第1页/共2页)

    提供的《九零致富经》70-80

    第71章  ◇

    ◎招人◎

    “这是怎么了?”

    宋知玉下意识就拎着小姑娘仔细打量了两眼, 之前狼狈是狼狈了点,身上衣服好歹是干净整洁的,这会儿穿的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的, 手里扯着个蛇皮袋,另一只手里还捏着一把没来得及扔掉的菜叶子。

    “傅书雅?”

    “……没, ”她深深地把自己的脑袋给埋到脖子里, 恨不得让人都看不见自己的脸,“你认错人了。”

    “怎么会认错,”宋知玉掏出手帕给她擦了擦脸,硬是拉着她出了菜市场找了个台阶坐下,“你妈妈呢?她没带着你吗?”

    “我妈……我妈她……”

    一提起这个, 傅书雅的眼泪珠子滚了一脸, 止都止不住。一边小声抽噎, 一边把这两天他们家的遭遇告诉了宋知玉。

    傅书雅她妈于美如, 醒来后知道是宋知玉救的她, 想来道谢又不好意思来。当时宋家闹出那件事,她背地里不知道把宋家光骂了多少遍, 连宋知书在她嘴里也没讨到好。一个是骗小姑娘的小王八蛋, 一个是被人拿了自己名头出去骗人都不知道的蠢蛋。

    她心里知道这件事和宋知玉姐弟俩没啥关系,以前知道他们的事情时,还要和别人唾骂两口, 后娘果然都不是东西,占了人家的位置还要这么对她的儿女。

    但家里遇到了这件事,她自然就迁怒起来。

    结果冷不丁被别人给救了, 自从家里发生了事情以来, 那些本来看着和善的姑嫂们, 一个个都变了脸, 反倒是之前不熟的人帮着伸出了手。

    于美如想来想去,咬牙报了附近机械厂里的清洁工。

    机械厂里的卫生条件不大好,到处都能看见机油,走在上面鞋子都黏底,要清理起来也就格外麻烦。再加上这种临时工工资不高,又累又热的,一个月就只能赚一百多块,哪怕是机械厂这种实力强大的厂子,也没什么人愿意去做。

    于美如以前也看不上这种工作,但她现在要养女儿。傅书雅读书一向挺好的,原先家里就定好,是一定要供到她高中毕业,要是可以的话,还能让她去试试考大学。

    她男人走了,但女儿不能被这些事情给毁掉。

    她本来算的挺好,等发了这个月工资,就换个稍微好点的地方住着,再送女儿去上学。然后再抽出来一点钱,把之前宋知玉垫付的钱给还了,顺便再买点礼物过去。

    被人救了就要谢谢人家。

    可想的再好,也算不过意外。

    屋漏偏逢连夜雨,这句话形容她家再合适不过。

    于美如她在工作的时候,帮忙擦机器,但有人没看见她,启动了机器,直接搅掉了她两根手指。

    “他们厂里说,我妈是临时工,不可能给她出工伤的钱。顶多就是多给我们两个月的工资,其他的事情,都和他们无关。”

    傅书雅皮肤焦黄,眼神都木了,提起这件事,声音哑地厉害。

    “我们没钱住院,只能把我妈带回租的地方,连药都买不起,只能买一点消炎止痛的药。老是喝稀饭我妈的身体撑不下去,我这才想着出来捡点菜叶子回去。”

    宋知玉没想到这个小姑娘之后遇到了这么多的事情,她皱了皱眉:“你妈出事后,你们没有报警吗?”

    傅书雅摇了摇头:“他们说我妈是操作失误,自己走错了地方,这才造成了事故。他们已经给我们多赔了几百块钱,别的也不会再给。”

    这会儿还没有劳动合同这种东西,宋知玉不知道按照法律该怎么判,但傅书雅她妈擦的地方确实是机器那边,不允许人靠近的地方,较真了也不一定能算清楚。

    当下最重要的,就是先带她去医院再看看。

    这种手术,要是恢复的不好,以后可不是就缺两根手指的问题。

    “书雅,你带我去你妈那。她现在能自己走吗?”

    “能的话,咱们先去医院看看,把应该买的药都买了,这种伤都需要定期去医院那边检查的,后面愈合的好,还要拆线呢,可不能就这么含糊过了。”

    宋知玉不是圣母,但这种事情,没遇上就算了,要是遇上了,不帮一把,她也觉得自己良心过不去。

    “你吃饭了没?先吃点饼子垫吧两口,”宋知玉把自己刚刚在路边买来的饼子递给她,让她先吃,“你们住在哪儿?我先跟着你过去,到时候你把你妈带出来,我打个三轮车带你们去医院。”

    傅书雅咬着唇没有拒绝,她乱七八糟地把那个饼子三两下塞进自己嘴里,连一口水都没喝,生生咽下去。

    然后在宋知玉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当场跪下,动作极快地给她磕了几个头。

    “姐,以后你就是我亲姐。”

    “钱我以后赚钱会还给你的,我……”

    她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以前她爸爸总是说等她长大了,他们年纪老了,到时候啊,就要指着她这个女儿来养活。

    可宋姐看起来也没比她大多少,说要养她这种话说出来感觉也不太对劲,怪怪的。

    宋知玉没拦住她,小姑娘把头磕地砰砰响,硬是叩了三个才让她把人给拽起来。

    “你这是做什么,我又没给你什么钱,顶多就是帮你们付个医药费。也没说不让你还,没必要说这些,谁都有难的时候。”

    上辈子固然过得艰难,可实际上,也有一些好心人帮忙。不是什么大忙,但就是那种邻居给两把青菜,帮着看两天孩子,还有互相帮忙接送一下小孩子这种事情,一点一点帮助她把生活给支撑起来。

    重来了一回,她当然也不会对着个小姑娘见死不救。

    小姑娘皮肤嫩,她还一点没留力道,脑门上很快就红肿了一片。宋知玉找人要了点水给她擦了擦额头,本来想和她一起过去,把人给带出来的,但她死活不肯,说她妈还能走,她能把她扶出来。

    等到了租的房子外头的街道,她还跑去到旁边的店里借了个椅子出来让她坐着,估计是上次在医院知道了她怀孕的事情。

    傅书雅母女俩没钱,租的房子自然也不是什么好地方,宋知玉坐的这个地方,离她家估计还有点距离,看着那条狭长的小巷子一路到里头。

    再看看路上满满的青苔和杂草。

    宋知玉虽然没去,但也大概猜得出来她们租的是什么地方,群租房,估计也就一个床位大一点点的地方。

    床估计都不会有,有的地方,拿木板和纸箱子拼一拼,上面再垫点东西,就成了一个床。最开始她带着女儿出去的时候,就住的是这种地方。

    “妹子,你是那个小丫头的亲戚啊?”

    借凳子的是个开面条店的老板娘,这会儿望进去里头也就一两个客人,她捏了两把瓜子跑出来,眼睛就和梭子一样,在宋知玉身上扫来扫去。

    “她们家这会儿负担重,以后的日子可不好过呢。”她故意意有所指地说,虽然是租房,但里头那些房子都靠在一块,傅书雅带着她妈来来回回的,这里哪一家不知道,有个当妈的带着女儿打工,手指被机器给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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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

    听说还没了老公,就是个寡妇带着女儿。

    是啊。“宋知玉没否认,坐在那里坦然看着她,一点也没站起来和她唠嗑的意思。

    上辈子她搬出来之后吃了不少亏,她年纪轻,长得又好,哪怕是带着个闺女,也有不少人有别的想头。

    那种看着没什么,也没什么接触,但就是莫名其妙看不惯你的人也不少。

    这种凑上来拿人家伤心事说八卦的,哪怕她是笑眯眯凑过来的,实际上估计也憋什么好话。

    果然,她凑上来说了两句,见她回地不温不火,还是没憋住。

    宋知玉假称自己是傅书雅的咕咕,她就劝:“妹子,你虽然是那个丫头的姑姑,但她妈现在这个样子,以后肯定也是要依仗你的。你有没有一点别的考虑?”

    “什么考虑?”

    “她年纪也不小了,”老板娘明示,“我看她长得也不错,要不然就帮她说个亲呗。她结婚嫁了人,到时候也方便照顾她妈。”

    宋知玉眼神冷淡地看着她,扯了扯嘴角:“这我可说不了,那丫头成绩好着呢,在学校里可是能下场试试考大学的。再说了,她年纪那么小,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呢,哪里能这么快就结婚。”

    老板娘急了:“哪里不行,以前不能扯证的时候,不照样过在一起嘛。她这会儿结了婚,过两年再去领证也好,到时候生了娃,正好能连娃娃的户口一起上了,这不是两全其美嘛。”

    这哪里是两全其???美,这根本就是在坑傅书雅的一辈子。

    最可悲的是,在现在这个时候,很多人都是这么想的。要是换了一个人,哪怕真的是傅书雅的咕咕,听到她这么说,有很大可能会点头,觉得她说的不错。

    打出了妇女也能顶半边天的口号后,这两年妇女的地位开始逐渐升高,可是那些纠缠了人们几千年的腐朽想法,依旧缠绕着他们。

    宋知玉心里不悦,但到底没发出来,只是摇头:“这种事情,还是要她小姑娘自己愿意才行。”

    “那总也要她看过才行嘛,她都没见过,怎么知道愿不愿意?我就和你说实话吧妹子,我有个侄子,前两天见过她一面,觉得她还挺好的,要是你愿意的话,帮着说一声怎么样?”她伸出两根手指晃了晃:“我让他给你二十块钱谢媒钱,等结婚后再给你包个大红包。”

    “没必要,”在小巷深处隐约看见了两个搀扶着的身影,宋知玉站起身,直接把凳子还给她,“我不缺这二十块。”

    当着老板娘的面,宋知玉招手打了辆三轮车,拉他们去医院。

    一共要七块多,她爽快地给了张崭新的大团结。

    她还温声细语地告诉那个老板娘:“我这个侄女从小就是娇生惯养长大的,她爸在的时候,日子过得比我们一家人都好,这回啊也就是我嫂子太犟,要不然且还不会落到这个地步呢。”

    说完,拉着懵逼的母女俩上了车,半句话都不和那个老板娘多说。

    在路上,她说了刚刚那个老板娘过来说的事情,并提醒傅书雅要是之后回去的话,要注意安全。

    于美如苍白的脸气得通红:“我知道,我懂她是个什么意思,谢谢你。”

    见女儿还茫然地睁大眼睛,似乎还不明白这是发生了什么。她用那只完好的手,心疼的摸了摸女儿的脸。

    “小雅,咱们不嫁人,你别怕。”

    这种找对象都不正儿八经找人上门说的人,怎么可能靠得住。她这个当妈的是伤了又不是死了,想娶她女儿,结果不是找她,而是找一个看起来以后可能会接济她们的“姑姑”,这里头打的主意她怎么会不懂。

    不就是觉得她不会同意,所以找了可能会想甩掉她们这两个拖油瓶的“姑姑”,到时候她们说定了,再里外撺掇着,这事估摸着就能成。

    宋知玉只是随口一说,把这事告诉了她们也没当回事。

    但于美如却想到家里的大嫂,本来他们占了他们家的房子,她是不想再和他们有一丁点的瓜葛,可她现在这个样子,怕自己照顾不了女儿,想着把女儿交给他们,好歹也是他们的侄女,她老公的爸妈总不能见死不救。

    但要是刚刚和那个老板娘说话的人换成了她大嫂……

    于美如吸了口凉气,抱紧了女儿没说其他的话,只是眼圈更红了,整个人倒是看起来多了几分精气神。

    宋知玉看在眼里,也没说什么,把她们带到医院,让医生帮着换了药。因为后期养的不好,伤口还化脓了,又给清创了一遍,最后配了一些药。

    整个过程中,她们俩一直紧张兮兮的,每配一点,都想问问要多少钱。去拿药的时候,更是两个人都揣了一张欲言又止的脸。

    医院说于美如之前就身体不太好,中度贫血,这回还受了伤,所以额外开了两个疗程的中药,让她先回去吃着。

    别的价格还好,这药就有点贵。

    看着她们的样子,宋知玉本来想再等等说的话,干脆也就不多瞒,直接拉着她们旁边一坐:“我接下来想要开个小店,想着要招个人帮忙,工资给的不高,一个月只能给八十块。但能提供住宿,你们有没有兴趣?”

    “有。”

    傅书雅想都没想,点头点地飞快:“我可以的宋姐,打扫卫生,整理东西,卖东西,我都会的。”

    “没说你,”出乎意料地,宋知玉拒绝了她,“高考就那么点时间了,你以前成绩那么好,难道不想去试试吗?“

    她想向于美如:”于婶,你愿意来吗?“

    “可是……”于美如看了看自己的手,“我怕给你添麻烦,我这个手现在做不了什么重活。”

    “这有什么,”宋知玉之前就在想这个,她觉得问题不大,“我那边也没什么重活要干,刚开始进货我让他们都弄好,接下来你就帮着我在那边卖货,我也会偶尔过来的。”

    “我那边主要就是小卖部卖卖东西,再弄点吃食卖,于婶你手艺怎么样?”

    “我外公家里以前是大厨,我妈做菜特别好吃。”怕自己妈拒绝掉这次好机会,傅书雅紧张地帮着说话,“宋姐,我也可以过来帮忙,不管干什么,你只要喊我们去做就可以。”

    于美如跟着点头:“我们前面半年不要工资,你愿意给我们一个地方待,愿意帮我们垫付药费,这已经是帮了大忙。要不是我带着她,我肯定连一分钱都不要你的。”

    这爽气的口吻,有点她之前在学校里嚷嚷着要把宋家光送去派出所的气势了。

    宋知玉和她来回推拒了好几回,最后定下来前面半年每个月给一半的工资,算是还她垫付的医药费。

    这么说定下来,她干脆就顺手找了正在楼上帮忙整理东西的工人,加了十块钱,让他帮忙把傅书雅母女俩的东西给带回来。

    她们俩单独回去搬麻烦还危险。

    倒不如花点钱先把这件事给解决掉。

    小店楼下她准备改一改格局,几个架子放的更加紧凑一些,两边的货柜分开,一排放零食,一排放本子书等文具,还有一排就放各种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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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柜在柜台后面靠窗的地方,她准备给它也挪个位置出来,到时候可以在那个位置放卖的吃食。

    这种地方不能做大的食物,没有油烟排放管道,现在是没什么人管,但时间久了总是会出问题,墙壁也会熏黑。

    宋知玉打算的是在门口再支个小摊子,每天在学校放学的时候卖鸡蛋饼,里头还可以摆一个电饭煲,用来弄点卤味什么的,或者早上煮点玉米和牛奶卖。

    楼上比起楼下来,反而不用收拾什么,整个房间的布置都很简单。彭云留下了之前的家具,随便收拾一下,今晚就能住进去。

    不过吃饭什么的,今晚是不可能在这里吃了,后续让她们俩自己收拾,到时候做饭的话,去外头的阳台也可以。

    救人救到底,宋知玉直接把她们俩带回了租房那边,让她们跟着吃顿晚饭。

    刚进门,都还没来得及让她们坐下呢,就听见外头风风火火跑进来一个人。宋知书捧着个油纸包,进门就塞给她。

    “姐,刚出炉的鸡蛋糕,你快趁热吃。”

    然后,他才看到了站在于美如背后,恨不得把自己给藏起来的傅书雅。

    “……”

    宋知书看了看她,又看了看他姐。

    他挠了挠头,把留给自己的那块鸡蛋糕拿出来递过去:“那个……你也吃。”

    第72章  ◇

    ◎日历上的红圈◎

    宋知玉正在整理要卖的东西, 小卖铺要做起来,得针对消费人群进货。对面就是学校,卖小零食肯定是最好的选择。

    这方面问题倒不大, 彭云留了之前进货商的电话给她,她打过去问过, 初步达成了购货协议。等之后让他们把最近流行的那些零食一种运一小箱过来, 到时候看哪种买的好,再根据这个进货就是。

    文具之类的,对方那边只有几种。

    但她依旧留出了一个整排的货柜,一是想着这种东西孩子们买起来量大,保质期的时间很长, 多备的也没问题, 二就是想到了以后那种手账文具店铺, 整个店都是卖各种文具和小东西的。

    以前晚晚小时候最爱逛这种店, 和小姐妹一起, 认认真真在里面逛一两个小时,千挑万选出自己喜欢的笔和本子橡皮之类的。

    那种繁复的花样, 要不是她跟着去过几趟, 是真的没想到卖文具还能这么卖。

    铅笔有不同的芯,有粗有细,水笔的笔尖粗细也不同, 橡皮的种类不同就算了,还能做成各种各样可爱的样子,还有本子, 上面印出各种不同花样的图案……

    林林总总, 别说是晚晚了, 就连她进去都会忍不住买点回去。

    可见女性很多都会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男性里面有一部分也会喜欢。宋知玉一视同仁,心里想的是之后程煜要是再出去跑车了,就能让他帮着进一些文具的货,还有女孩子喜欢的那种小手链,各种编织的绳,肯定也有销售市场。

    她挖空了心思在本子上记当时卖的比较好的那些小东西,宋知书就是这个时候上来的。

    “姐?”

    他捧着半个西瓜,拿了个小勺子给宋知玉挖了一大碗,把中间给挖空后,自己才抱着吃,一边啃一边脸上写着欲言又止,偏偏憋了好久都没憋出来一句话。

    宋知玉叉???了两块瓜吃,西瓜是中午就买回来的,丢到井里刚才捞上来,吃的时候凉凉的,刚刚好,一口下去甜到心里。

    她好笑地偏了他一眼:“想问怎么把她给带回来了?”

    “是也不是,”宋知书腼腆的笑了笑,“我其实知道她家里出事了,本来还想着要是遇见的话,可以稍微帮把手,现在姐你让她们帮忙了,我也省得操心。”

    宋知玉有点惊讶,她弟的性格她知道,腼腆老实,不怎么爱说话,被学校里的小姑娘们哄了那么多年,都没飘,顶多就是面对女孩子的时候比较游刃有余。

    傅书雅的事情,和他没关系,但也确实是沾的上一点。

    她还以为他会犹犹豫豫地过来,让她帮帮她呢,结果看起来,竟然不是来说这个的。

    宋知玉把遇到傅书雅的事情说了,把雇她和她妈之后在小店里帮忙的事情也说了。这倒不是她钱多了烧的,而是确实需要人手。

    “我这边虽然今年只是下场试试看,复习计划是排到明年的,但我另外还要去出妆,肚子里还有一个,要是再顾上开店的事情,我肯定是来不及的。”就是现在,她也感觉有些分身乏术,别看家里的事情有杜老太太还有她弟帮忙分担了大半,但她和程煜住着的这边总也是要忙点的。

    两个人各种零碎小事,程煜自己能负担掉大半,但有些事她是真的看不下去。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搞的,走出去看着帅气好看,平常看过去也是清清爽爽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人怎么还带掉色的。

    毛巾这种消耗性的东西,她自己用半年多都不会有一丁点变化,顶多就是洗地变白一些。他的用一两个月就开始掉毛,要不给他换了,过两天估计都要出现破洞。刚搬过来那会儿,她看见程煜掏出他的洞洞毛巾时,她都惊呆了。

    为啥记忆里没有程煜这种没有形象的情况?

    ……

    可能是以前被岁月美化了吧。

    不过说真的也不是程煜不爱干净,纯粹就是他用的费,力气大,很快就能搓破。宋知玉后来干脆就在家备了七八条,坏了就换。还有他接下来要想再出去跑车的话,还给他弄了个旅行套装。

    双肩背包,里头装了新的毛巾,小瓶装的洗发露沐浴液,还有一块包起来的香皂和两身换洗的衣服,急着出门的时候拎着就能走。

    程煜嘚瑟地很,现在出去天天就要和人炫耀一下。

    这人自从被海市的房价刺激过之后,就陷入了一种和她差不多的,对于金钱的渴望。鞋厂是回不去了,但赚钱的路子不能断,宋知玉知道他这两天一直在联络以前认识的司机朋友们,想买一辆车,顺带试试能不能拉着人一起,自己跑车。

    这大概就是最早的运输事业?

    总之,他现在也忙得很。

    这么下去,等到她生晚晚的时候,她得请月嫂过来吧?

    宋知玉盘算一通,无奈地发现她的事业才刚刚起步,就开始出现了人手不足的窘况。好在她提前预定了唐红惠,到时候总能够稍微宽裕一点。

    在本子上努力涂涂画画,写完了关于小卖铺的第一个销售蓝图后,她转过头,发现她弟竟然还在后头,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西瓜都吃光了,还认认真真在那边挖上下的果肉,勺子挖出来的都发白了,再挖估计就要当场挖出大窟窿来。

    “知书?”

    宋知玉反应过来,他应该是还有话想说。

    “前两天,我碰到佳灵姐了,她知道我们俩搬到城里来住,让我们俩明天一起去吃顿饭。“

    佳灵姐全名叫何佳灵。

    是他们俩大姨的女儿,比宋知玉还大两岁。

    如果说,宋知玉的前半段人生中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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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人就是她的后妈王丽光,那在她那些青葱少年时期里,关系最好的同龄人就是何佳灵。

    何佳灵她妈是个火爆性子,和宋知玉她妈除了长相有点相似外,别的就不像是一个娘胎里生出来的一样。

    嫁了人几十年,老公被她自己拿捏地死死的。

    生下来的女儿也是个开朗活泼的性格,以前经常就看不惯王丽光的做法,去一次就驳她一次脸,是宋知玉姐弟俩小时候心目中最英勇的姐姐。

    可惜这位姐姐的英勇是广泛性播散向所有人的,所以当她初中刚毕业的时候,她直接就领着一个男的回家,说自己要和他结婚。

    最后的结局当然是被扫把给抽出来,并附带了一句“你要是想和他结婚的话,我就当没有你这个女儿!”

    长辈总是觉得能够用这种强硬的方式来把子女给掰回正道,殊不知遇到了那种叛逆期性格又倔强的人,直接就变成了催化剂。

    本来只是心动,最后直接变成了决绝。

    何佳灵搬到城里,和那个男的在一起,听说后来还生了孩子。但似乎因为一些原因,一直都没有和她原来的亲戚联系过。

    在宋知玉的记忆中,她已经足足有几十年没有见过何佳灵。

    “她也在城里啊,倒是忘记了这件事。”宋知玉这下算是理解了她弟为什么摆出那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来,当年何佳灵坚定地非要嫁给那个男人。她因为这件事和她大吵一架,临走前,她还特别幼稚地攻击了对方的长相,说他又丑又秃,以后还会变成肥胖子,她才不要有这种姐夫,她要是敢和他走的话,以后她就再也不理她了。

    现在回想,她已经记不清那个抢走了她姐姐的男人长什么样子。

    回忆只是坚定地告诉她。

    真的很丑。

    宋知玉扫了两眼自己俊秀的弟弟,再想了想自己摆出去很能镇住场面的老公,决定明天只带弟弟一个人过去。

    还是不刺激姐姐了吧?

    第二天买了东西收拾好出门,结果还没走出门就看见拎了一包东西回来的程煜。

    “还好赶上了。”

    “咱们怎么过去?远的话叫个三轮车吧。”

    程煜非常自然地开始安排起来:“礼物你们俩不用带了,我已经买好了,直接带过去就行。”

    宋知玉:“???”

    她犹豫地开口:“就是和我姐他们吃个饭,你要是忙的话,就去忙你的事情吧。”

    话说的委婉,但程煜哪里会听不懂。

    他茫然地眨了眨眼,那张因为年轻胶原蛋白充足而显得格外帅气精神的脸上隐隐有点委屈:“你不想带我去吗?”

    宋知玉:“……”

    她选择撤回自己的之前的话:“没有,我就是怕你忙。”

    “没有忙,不是你让我这两天少出去,待在家里吗?”程煜骤然得了这么一个指令,还觉得摸不着头脑呢。

    今天早上正好听宋知书说起他们要去姐姐家里吃饭,他还以为是这个原因,出去了一趟后又匆匆忙忙地跑回来。

    现在看来,好像不是这个原因?

    宋知玉沉默了一瞬,嘴角微微弯起:“因为这两天需要你帮忙嘛,小卖铺那边要开了,我第一次开这种店,你总得留下来帮帮我。”

    不是因为这个。

    宋知玉有一本重生回来之后就买好的日历,过去一天,就在上面画一个圈,现在上面已经画满了黑色的圈圈。

    也越来越接近那个被特地圈出来的红色数字。

    那是上辈子程煜去世的日子。

    这辈子他们的生活其实和上一次已经完全南辕北辙,她做出了很多改变,但她依旧不确定能不能把程煜给保下来。每一次看到日历上面那个红色的圈,她都会有一种心惊胆战的感觉。

    既然重生都有了,那老天爷应该不会再这么做了吧?

    作者有话说:

    不好意思,卡文有点严重。

    卡了一天,废掉了一整个大章,暂时短一下。

    第73章  ◇

    ◎强抢◎

    何佳灵住的地方要更偏僻点, 做公交车到了光凭两条腿,得走上半个小时才能到,他们直接叫了三轮车就简单了, 等一会儿就能到。

    程煜本来想喊两辆,但宋知书没好意思多蹭, 他想着自己坐公交车过去再走两步就是。反正他年轻腿脚快, 也不会比他们慢多少。

    但程煜没让。

    “这有什么,一家人一起去做客,还能落下一个让你走过去吗?”

    三轮车师傅也不让:“你们一共也才三个人,挤挤坐得下,我就再多收你们两块钱, 包管不会慢多少。”

    最后三个人都挤上了车, 宋知书没好意思和他们坐在一块, 就挪到了前头上车的挡板上, 师傅还给了他一个小板凳, 坐着晒不到太阳还能吹吹风,倒也自在。

    宋知玉看他做的也挺舒服, 师傅还很健谈地开始和他聊天, 问他现在几岁,结婚了没,在读书的话在哪儿读啊, 平常成绩怎么样?

    “一中好啊,是个好学校,读哪儿能考大学呢。”

    “我家儿子现在还小, 等大了了, 我也想让他去一中, 就是不知道他能不能考得上。”

    “哈哈哈我这个老胳膊老腿干不了很多年哦, 等再骑两年骑不动了,到时候就回乡???下去种地。我家那小子有出息的话,我就再为了他忙两年……”

    ……

    前头聊着自己的计划,程煜在后头也拉着宋知玉说话。

    “有两个厂子其实已经撑不下来了,拖欠工资拖了有小半年呢,工人们都不怎么去上班了。再过一段时间,要是还发不出来,估计是要卖厂子,我寻思着,要不先买辆车回来吧?现在去买,还能挑辆新点的。”

    不是所有厂子都买得起货车。

    这年头车子都是稀罕货,鞋厂一共才四辆车,都是做了外汇生意后,从外头买回来的二手车。别的小厂子基本就一辆,穷点的还要去别的厂里租来开。

    不过会开车的司机倒是不少,主要是开长途,路上需要昼夜不停地有人看着,看着车也看着上面的货,都是能卖大价钱的东西。任何一样丢了或者出了别的事情,司机都要惹上大麻烦。

    一辆车最少要有两个人开。

    更大的厂子车更多,以机械厂为主的那种的大型材料方面的厂子,卡车是最多的。

    个人自己想买车的话,绝对要到处借钱,还不一定能买得起,二手都没啥戏。倒是这种厂子里急着要钱卖出来的车价格能咬地更低点,咬咬牙还真买得起。

    前段时间他们俩一起凑钱试图买房的时候,程煜就把自己的银行卡交到了宋知玉这边,也不算是交。

    他们俩互相商量好了的,各自赚的钱都放在自己的银行卡里,等攒到买房钱,就一次性全部拿出来买房子。之前的商铺,宋知玉是从自己的卡里拿出来买的,所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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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煜让她写自己的名字,等以后买房子这种再写他们俩人的名字。

    平常家用的花销,程煜坚决要自己出。

    这方面他有一种男性固有的固执概念,他觉得自己是一家之主,得养家。这点钱都拿不出来,那还怎么算是男人?

    宋知玉不和他争,每月他自己的花销也是他自己去管,他们俩会储备一些现金,程煜自己在里头拿钱。

    一共一千块,缺了她就领来放回去。

    其余的,就没有分过。

    宋知玉一听他这么说,就知道他是想提前把购房存款里拿出来一部分,用来买车:“行啊,你到时候买回来记得把手续都给办全乎,省得后面出问题。一辆大概要多少钱,咱们的钱够吗?”

    她记得后面能贷款了,很多货车司机都是付了首付,然后再靠着跑车还贷款。咬牙供几年,才能把后面的钱款都付清。

    “够,就是我买完估计我就没钱了。”程煜从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个用油纸包好洗干净的桃子让她啃,“四万多,我到时候看看能不能再咬点价下来,不过看情况能让的不多。”

    这价格比她的商铺都要贵,拿出来都能买套房呢。

    “没钱就没钱,我那边还有呢,总不至于吃不起饭。”

    刚回来的时候她没戒掉原来警惕的性子,借了程煜的渠道卖衣服,赚了钱立马就把货款还给他。她没觉得讨厌他,只是不习惯去依靠自己的丈夫,因为她的脑海里已经很久没有丈夫这个概念,宁愿蹭两把唐红惠都不肯多麻烦他。

    等相处的时间久了,这才柔和下来。

    宋知玉自己还没有意识到这点,但程煜却敏感的捕捉到了这种变化。

    看着她掐着手指算这次的进货款:“到时候咱们可以在冰箱里多放点冰棍,绿豆冰棍和老冰棍不用放太多,小布丁奶砖这种能多放点,马上就夏天了这种东西肯定比较好卖。欸,你说我让她们帮着再熬点绿豆汤怎么样?”

    清热解暑,价格还不贵,走平民路线,卖起来应该不错。

    宋知玉记得自己小时候夏天的时候就特想喝绿豆汤,可惜她那个时候,家里不舍得煮,每次煮了也是拿铁锅炖出一大锅来,先给了田里干活的劳动力,然后才是轮到她这种小丫头,等王丽光嫁进来成她后妈后,她就更没有沾过这种。

    现在想起来……

    还有点想喝。

    也不知道哪里有卖,要不然回去的时候买点,让杜老师帮忙看着点火候,煮一大锅?

    宋知玉从那种甜软可口的味道里回过神来时,抬眼就对上了程煜看着她的眼神。

    “你干嘛这么看着我?”她有点不自在地问。

    “我怎么看你了?”

    “……就……黏黏糊糊的,像藕粉坨坨没冲开。”宋知玉下意识地说出了她脑子里觉得最接近的形容词。

    程煜:“……”

    回去上高中后,他老婆这形容词的水平,真是突飞猛进啊。

    (不含贬义)

    “小伙子,你姐他们是不是刚结婚没多久啊?”前头,三轮车师傅小声询问。

    宋知书目不斜视,轻轻点头。

    “我就说呢,我呀,一看就看出来了。”三轮车师傅得意洋洋地补充,“我刚结婚那会儿啊,也和他们一样,黏黏糊糊的,整天都爱和我家老婆子黏在一起,把下地干活的事情都给耽搁了,最后被我妈拎着扫帚追了一里地呢。”

    宋知书:“……”

    大爷,您倒也不必为了这个那么骄傲。

    三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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