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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章 下本书(第2页/共2页)

长的胡子。

    他最崇拜关云长,留了同款的胡子,还打理得非常精心,修剪得整整齐齐。

    朱前懒得跟丁喜掰扯,说起正事来:“我来找你,是想给你看一本书。”

    “给我看书?你不知道我一看书就头疼?”丁喜皱眉。

    “这书不会,你看看就知道了。”朱前将自己的自传拿出来给丁喜看。

    丁喜轻嗤了一声,这世上还有他看了不头疼的书?这不可能!

    他之前也想过要看话本,但那话本上来就是一段诗,他都看不懂。

    不过到底是朱前给的,他还是接了过来。

    朱前道:“这是写我的书!”

    丁喜虽是朱前好友,但对朱前从前的事情,知道的并不多。

    朱前喜欢在家人面前念叨,但在朋友面前,却不会多说。

    听说这是朱前的自传,丁喜倒是认真看了起来,然后……他不知不觉看完了。

    看完之后,丁喜问:“后面呢?”

    “后面还没写好。”朱前道。

    “没写好没关系,你给我讲讲!”丁喜有些急切,他没想到他的好友朱前,竟然是一个这么厉害,这么有想法的人!

    朱前拒绝了:“我讲出来的跟写出来的不一样。”他讲的时候平平无奇的东西,写出来就完全不

    一样了!

    比如他遇到危险后来逃了,他讲出来就那么几句,回忆的时候还很后怕,但黎青执帮他一写,就显得他英明神武起来。

    现在他自己都想看后面的!

    丁喜:“……”

    朱前这时候,又微微一笑:“老丁,你想不想要一本写你的书?”

    丁喜当然想要!

    于是这天下午,黎青执还没写几个字,朱前和丁喜就一起来了。

    之前黎青执就想着在写完朱前的书之后,要设法另外找个活儿干,不曾想一眨眼,朱前就给他介绍了一个工作。

    黎青执确实打算参加科举,但短时间里,他肯定没办法参加。

    他的身体还没养好,他的学问也不够。

    现在有机会多赚一些钱,当然再好不过。

    黎青执答应下来。

    丁喜见黎青执答应极为高兴,伸出手想要拍黎青执的肩膀。

    但看到黎青执竹竿一样的身材……他伸出的手在半空中僵住,默默地收了回来。

    他真的怕自己一巴掌下去,把黎青执给拍散架了。

    “黎先生,你给我写书的时候,可一定要把我写得英武一些!”丁喜道。

    “丁老爷放心,我一定按照你的要求来写。”黎青执觉得自己写的就是定制文,既如此,对方的要求他一定满足。

    丁喜很是高兴:“那我就等着了!黎先生,我请你吃饭吧!”

    黎青执欣然同意。

    丁喜请黎青执在朱家附近的一家酒楼吃饭,他一口气点了八道菜,里面六道都是荤菜:“黎先生,你太瘦了,应该多吃点。”

    黎青执只能道:“我吃的不少。”

    丁喜压根就不相信,黎青执只能无奈地笑笑,又羡慕地看了一眼丁喜。

    丁喜四十来岁的样子,满身肌肉,大腿比他的腰还粗……这是现代男人最喜欢的身材!

    至于为什么说是现代男人最喜欢的身材……这个时代大部分人并不喜欢这样的身材。

    黎青执上辈子,一直想要丁喜这样的身材,他有异能,他的异能可以用来调整他自己的身体,按理他是可以拥有肌肉的。

    但末世没有足够的食物。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他不能摄入足够食物的情况下,他压根就长不出肌肉!

    末世时的他,其实跟现在一样瘦,死前甚至比现在还要瘦。

    不过将来,他应该能拥有丁喜的身材。

    朱家的伙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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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非常好了,但是跟酒楼还是不能比。

    酒楼端上来的第一道菜,就让黎青执惊住了。

    这道菜的原料他吃过,就是常见的鲦鱼,但这是油炸的!

    鲦鱼又细又长,腌制油炸之后变得很脆,所有的骨头全都能嚼碎了吃下肚……黎青执给两个孩子夹了一人一条,自己尝了一条之后,就被这味道惊艳了。

    油炸食品,就是让人没有抵抗力!

    古代调味料没有现代那么多,但菜肴的做法非常复杂。

    比如这家酒楼的招牌菜,就是将鸡整个放入油锅里炸,再捞出放进特制的卤料里煮……这样做出来的鸡非常入味,那鸡皮吃起来更是一绝。

    “黎先生,你多吃点。”丁喜一开始一直在劝黎青执多吃,但劝着劝着,他就不说话了,甚至还道:“黎先生,你注意身体……”

    黎青执吃的实在有点多,丁喜都被吓到了。

    朱前也有点担心——黎青执这胃口,都赶上丁喜了!

    他们点了不少菜,但黎青执并不只吃菜,就这么一会儿工夫,他已经让小二给他盛了六碗饭。

    嗯,这酒楼的碗比朱家的碗要小很多,两碗才抵得上朱家一碗。

    黎青执见状笑了笑:“我胃口有点大……”说完,他又让店小二给他盛了一碗饭。

    丁喜:“……”他出了名的胃口大,以前他出门吃太多,还曾被人嘲笑,说他像是饿死鬼投胎。

    可现在……黎青执吃的不比他少!

    这么瘦的人,到底是怎么吃下去那么多的?

    黎青执要是吃坏身体,还能给他写书吗?还能继续写朱前那本书吗?

    他现在特别想知道朱前那本书的后续!

    丁喜正纠结,就见黎青执停下不动了。

    黎青执总算不吃了,丁喜松了一口气,结果没一会儿,黎青执就又吃起来。

    丁喜:“……”

    黎青执停了一会儿没急着吃,是因为他看到了姚振富。

    他和朱前丁喜,是在酒楼二楼窗边吃饭。

    他从窗口看下去,无意中看到姚振富从酒楼对面那条小巷的一扇门里出来,还在那门口跟一个三十来岁的妇人依依不舍。

    甚至依依不舍一段时间之后,姚振富又跟这女人进屋了。

    两人瞧着极为亲密……姚振富今天不用上学还来县城,是为了跟相好的幽会?

    之前黎青执只觉得姚振富这人气量有点小,不会体谅父母。

    前者算不得什么,至于后者……姚振富会那样,也是姚艄公惯的。

    之前他特地给姚艄公提建议,让他带姚振富去种地,结果姚艄公上来就是一句:“我家振富是读书人,怎么能种地呢?”

    姚艄公都这样说了,他当然不会再不识好歹说什么。

    结果现在……姚振富竟然在县城有了相好?

    黎青执知道金小叶跟金茉莉关系一般,但两人到底是堂姐妹,并未完全断了来往,他琢磨着等回去之后,要跟金小叶说一声。

    把事情记在心里,黎青执又要了一碗饭。

    丁喜:“……”黎青执再吃下去,该吐了!

    黎青执并没有吐。

    他吃完之后神色如常,看到桌上有剩下的菜,还问:“丁老爷,这些菜我可否带回家去?”

    丁喜和朱前为了面子,出门吃饭必然要点好些菜,最后吃不完就剩着。

    甚至对他们来说,请客吃饭桌上的菜要是全被吃了,那是极为丢脸的事情。

    至于将吃不完的菜带回家,那也太丢人了!

    现在……黎青执要把剩菜带走?

    他们都愣了愣,愣过之后,却想到了他们的从前。

    早先他们生活不好的时候,吃不完的饭菜必然也是要带走的。

    还有他们刚做生意的时候,手上没什么钱,但又不得不请客吃饭,点了很多菜吃不完为了面子又不能打包,回家之后心疼得不行……

    丁喜道:“当然可以。”

    黎青执道谢:“多谢丁老爷。”然后黎青执就叫来店小二,让他拿些油纸,把桌上的荤菜打包。

    他吃了八碗饭,但菜吃的不多,还剩不少。

    这并不是他一开始就计划着要打包,纯粹是怕自己吃太多别人没得吃,还有就是他知道这时候的人的习惯,若是他把菜吃光了,丁喜必然会再点别的菜。

    打包了剩菜之后,黎青执手上的篮子就装得满满当当了,还有点重。

    这会儿时间已经不早了,刚才他还看到姚振富匆匆离开……黎青执拎着篮子去找姚艄公。

    黎青执到的时候,姚振富已经先一步到了,正在不停喘气。

    瞧见他,姚振富轻哼了一声:“你又来晚了!”

    黎青执道:“抱歉……姚艄公,今日朱家有鸡肉吃,我没动筷子装了回来,你拿回去当个菜吧。”

    姚艄公馋肉,但又不好意思

    拿:“那多不好意思。”

    “今日朱老爷还给了我一些别的菜。”黎青执指了指那几个油纸包。

    见黎青执这么说,姚艄公没有拒绝,姚振富却道:“爹,你怎么什么破烂都要!”

    姚艄公无比尴尬,而这时,金小树的声音传来:“你不要那正好,姐夫,你把鸡肉给我吧!”

    黎青执抬头,就见金小叶和金小树摇着一艘船,从前面拐弯处出来。

    两人摇的船看起来有点旧了,金小树站在船头,盯着黎青执的手上的篮子咽口水:“姐夫,剩菜我也不嫌弃,更不要说还是没动过筷子的!你给我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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